百城万店无假货
1995年12月5日,中宣部、国内贸易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通知》要求,从不卖假货这个最基本的、也是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入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与利益关系,严格遵守"诚实、公平、情义、服务"的商业道德原则,努力形成"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的良好风尚,带动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12月20日,以北京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全国20家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大型国有商业零售企业发出倡议为标志,正式拉开帷幕。这20家企业成为第一批示范店。这一活动在全国商业企业中得到热烈响应。各地商业主管部门有计划地积极组织动员商业骨干企业参加活动,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立完善质量管理、监督、保证体系,认真接受和处理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投诉等。一些大中型商业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清,把有问题的商品撤下柜台,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让消费者买到放心商品。同时,各地掀起了强大的打假扫劣热潮。
1996年3月,中宣部、国内贸易部决定把这项深得民心的活动延伸、辐射,号召在流通、生产、消费领域共同开展打假扫劣的系列活动。1997年2月,中宣部、国内贸易部发出通知,明确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作为加强"窗口"行业特别是商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扎扎实实推向深入。并通报表扬了北京百货大楼等100家积极参加"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商业企业。同月,大连百货大楼等50家国有大中型商场作出郑重承诺,实施假冒伪劣商品联清,售出商品联退、联换、联修的"联合服务一体化",后来又增加了"联营"内容,实行"五联服务一体化",标志着"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98年2月,根据中宣部、国内贸易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通知,各地“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等省市有15条著名商业街,被中宣部、国内贸易部等命名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参加"联合服务一体化"的企业增加到100家。
2000年1月6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国内贸易局、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和团体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既要搞得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关键要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基层,下在方便群众、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和解决实际问题上。2000年3月13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公布了北京王府井大街、北京市蓝鸟大厦等全?quot;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第三批示范街和第二批示范店,使全国示范街达到54条,示范店达到200家。同时,重申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示范店标准。
2001年、2002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和团体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肯定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提出要按照"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搞好延伸,稳步推进"的思路,坚持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大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和服务环境,把这项深得民心的活动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