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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艳照”火爆网络 文明监督该出手时必出手
     2008-04-05 来源: 中国文明网综合

 [事例一] 沪白领版"艳照门"火爆网络

    一个网名为“赤裸特工F.B.I”的女白领,这几天引发了网友的关注,缘于她在自己的博客里上传了自己的多组裸体照片。这个被称为“艳照门系列”的博客和照片很快被网友转载,到昨天为止,“赤裸特工F.B.I”博客访问量迅速达到7万余人次。 (4月2日《CCTV》)


                    星级程度:     

                 
                   事件回顾:白领版“艳照门”火爆网络

                    
                    曝光主角: 上海28岁女白领

                    
                    曝光渠道: “赤裸特工F.B.I”的BLOG


[ 点击详细]

    “赤裸特工F.B.I”博客网页的个人介绍说,她是一名身在上海的28岁白领女性,单身,在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

    从她的博文可以看出她颇有小资情调:喜欢国外摇滚乐队,爱旅行,爱写作,一些生活照看起来也颇有气质。

    昨天,记者试图通过网络与“赤裸特工F.B.I”取得联系,但未得到回音。而其博客中的一位相熟网友收到记者的联系消息后则回应说,由于涉及个人隐私,不能透露“赤裸特工F.B.I”的个人情况。

    似是知道自己的作为定会引起争议,“赤裸特工F.B.I”在博客的首页写着一段文字:“只愿取其精华,若感不适,说明还未接轨……私家禁地,愿行者来也有礼,去也有礼。”

    虽然不是明星,但“赤裸特工F.B.I”的“艳照门”一样引起了轰动。从博客留言时间来看,这批用两个帖子分别刊登的“艳照”发表于3月24日,跟帖无数。  

    在一段颇具想象空间的开场白下,“赤裸特工F.B.I”一组12张尺度大胆,配有文字说明的个人照片考验了网友的神经。

    对比博客内的部分生活照片,可以看出这些暴露照片都是博主本人,内容几乎都是一丝不挂或衣着性感的造型,正如网友所称,其“开放的程度让人喷血”。博主自称,这些图片都是被PS过的私密图片,专为献给浏览博客的网友。

    比较此帖,“赤裸特工F.B.I”另一篇标题为“色亦有道”的帖子则显得更加开放大胆。其中她除了头上的帽子、手腕上的饰品和脚上高跟鞋,几乎全裸,配合一把矮凳和一张豹皮的“道具”,摆出各种风情万种的姿势。据她自称,这批照片是一组“送某杂志的自拍人体小样”。 

==== 网 友 纷 纶 ====


  林卫萍:女白领秀裸照,喧嚣过后留下什么?

    “她想表达什么?”一位网友质疑说,除了想出名,看不出她的目的是什么。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赤裸特工F.B.I”自曝“艳照”的做法,简直是拿着丢人当有趣,不知羞也不自重。更有网友放言:“如果是为了出名,那么以该女的开放程度,绝对有望成为新一代网络红人。”

    但也有少数网友站在“赤裸特工F.B.I”一边。一名网友在她的博客里留言说,这只是行为艺术,对自己负责就行了,不必要介意别人说什么。

  林卫萍:女白领博客里秀裸照,是勾人还是丢人?

    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有些学者想要出名,出来编排古人的不是。中南大学教授杨雨就给我们编排出一个“全新”的李清照形象,她虽然长得漂亮又有才,但也有很多“劣行”,比如好赌、好酒、好色;“明星学者”纪连海,编排了家喻户晓的大禹婚后“三过家门而不入”这个典故,认为是婚外情所致。而普通人想要出名,就以裸取胜。裸自己的隐私,裸自己的身体,一裸就出名了。这在 “赤裸特工F.B.I”等数人身上得到了的印证。 

            

 

==== 专 家 评 论 ====


  正方: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系系主任章友德

     章友德认为,网络上的“露”现象,与当代人生长环境有关。上世纪80、90年代生人,生长于开放、多元的文化社会,促成了这些人独特的个人价值观。“也许这些人的行为会与传统道德相冲突,但表达也是一种权利,他们认为张扬的个性和出格的行为会带来更多机遇,这种想法也无可厚非。”

    但他也提醒,所谓的“出格”也必须在管理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很多年轻人太过自我,不考虑他人感受,但要想到网络的受众很多元,其展示的方式别人可能并不喜欢,作为成年的职业女性,应该考虑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反方: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胡守钧

    “我们的社会评价体系存在问题,媒体的引导也有问题,这使得一些人认为,无论用任何方式出名,即使是恶名也可以,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社会现象。”复旦大学社会学系胡守钧教授认为,“赤裸特工F.B.I”是一种不自尊自重的行为,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为出名,不怕献丑,不自爱自重,这样的行为不健康,包括网站在内的媒体,在对内容的监管和对类似题材的宣传上,必须做好引导,不要让一些人误以为用这种方式就能出名。” 

            

 [事例二] 裸体悬吊,这是啥行为艺术! 

  “清晨抬头向对面大厦一看,竟有一名赤身男子正手扒楼顶边缘悬吊着,真是吓死人了!”前天一早,家住双阳北路、国顺东路路口某小区的读者王老太准备去菜场买菜,一抬头被突然出现在大楼边缘的“男子”吓了一跳,导致她心脏病发作,不得不接连两天前往医院输液。(3月28日《东方早报》)

    又是行为艺术!原来,王老太所看到的实际上是一名艺术家在大楼外悬挂的名为“受伤天使”的艺术品。由于这些悬挂的人体塑料模特非常逼真,附近居民误以为有人轻生,为此曾报警求助,消防部门也曾接报前往“营救”。

    对于带给居民困扰,“受伤天使”作者刘瑾希望通过晨报向他们表达歉意。他表示,这样展示是希望作品“引发每个观众对自身的思考,进而与观众共鸣,形成互动”。但为何艺术家的良好初衷反成了吓人工具,收到的社会反响却是相反呢?这是因为艺术家或创意者太过于强调个人的艺术感受。事实上,艺术家或创意者这种极端的个人感受和实验只能在小众范围进行,而一旦这种个人艺术实验在公开空间和平台上进行时,就必须考虑社会的承受限度。 

    [事例三]大学女教师当众要脱光,实在费解

    3月25日下午,在文一路与竞舟路交会处附近的一家银行,有个大学心理系的女教师,在大厅里搞心理测试,说要把衣服脱光,测试一下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她刚脱了一半,就被保安带出去了,说是公共场所不能这样做的。后来这个女的被110民警带走了。(《都市快报》3月26日)

网上资料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图片来源:TOM网

     有网友说:“人家脱衣服关你鸟事,愿看就看,不愿看就办自己的事,你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太低。”我说,这种说法简直就是买帽子当鞋穿——不对头,无疑就是头发上贴膏药——有毛病。俺的娘哎!这是咋的啦?女人当众脱衣服?发神经吧?哇噻,我咋就赶不上这样的好机会呢?如果我在场的话一定会制止保安的,然后再搬把椅子心安理得地慢慢看你脱衣服。我说,大妹子,如果你的身材好一点,漂亮一点,应该鼓励,如果你的身材一般,长得又丑,就不要窝窝头翻个——显大眼啦。好吗? 

    人有脸,树有皮。普通人如果没有了廉耻,都会遭到大家的唾弃,遑论大学女老师啦?我说,大妹子,如果你真的想做测试的话,应该到大街上去脱光衣服,或者去男监狱裸露你的身体,那才能真正考验你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过,要是真的遭到男人的非礼,可没人管你,勿谓言之不预。我怀疑你有精神病,可是你很正常,那么,你如果要考验别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何不事先穿得少一点到银行去呢?一扯就能扯光的那种,干吗要穿那么多呢?还要一件一件的脱呢?拜托你下次再脱的时候,提前通知一下,我好组织大家去观看。大妹子,你不介意吧?

 

 “艳照门”后遗症:修电脑,签协议? 

 工作人员检修电脑(记者 杨帆 摄)

  “我们保证不会泄露客户的电脑资料,若不放心,可签订隐私保护协议……”“艳照门”事件之后,人们开始格外注意对电脑内个人隐私的保护,近日,哈尔滨市许多电脑维修公司为了招揽生意纷纷打出了这样的招牌。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商家信誓旦旦承诺的隐私保护协议并没有消除人们的担心:由于目前我国仍未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一旦商家违约泄露了个人信息,被侵权人的维权路仍将十分艰难。

  关于《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制订情况的说明

    作为互联网领域最大的行业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一直致力于谋求行业的整体利益与和谐发展。针对博客发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联合政策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多次组织召开博客发展与治理研讨会,邀请新浪博客、搜狐博客、网易博客、人民网强国博客、千龙博客、和讯博客、博客网等多家知名博客网站和频道的代表以及吕本富教授、胡刚律师等专业人士,探讨博客的发展与治理问题,并对博客实名注册制进行了深入研究。

    此外,协会还联合人民网共同主办了2006年度十大“社会责任”中国博客评选活动,通过展示优秀博客的风采,树立博客的正面典型,张扬博客的积极力量,增强博客的社会责任感,从而引导博客服务走上文明、和谐的发展轨道。

  专访互联网协会律师:"艳照门"照出不完善隐私立法

    有人感叹,公众人物的道德水准世风日下。也有人反思,如果没有网络,事情也许会是另外一种样貌。是否该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网络媒体进行约束和管理?中国青年报记者为此专访了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博客研究组专家于国富律师。

    中国青年报:“艳照门”事件中,被曝光不雅照的明星无疑是最大的受害人,从法律角度看,谁应该对这一后果负责?是网民、照片上传者、炒作的网络媒体,还是明星本人?

    于国富:按照法律,应当为此事负责的是那些未经许可盗取、上传他人隐私照片的行为人。他们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隐私。同时,这些照片中有相当部分是赤裸裸的色情场面,这些上传者和传播者也违反了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相关法律,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高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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