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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1996-2000年首都文明城市建设规划(节选)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民文明素质培育

  1.加强思想建设,持之以恒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组织和引导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正确的世界
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逐步形成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基础的义利统一的价值观念,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以及一切腐朽思想的侵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爱国主义教育规划要点》,充分发挥北京的城市优势,利用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秀的革命传统和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建设成就,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国情、市情教育;大力宣传和培育首都意识,即:讲政治、顾大局的全局意识,诚心诚意搞好"四个服务"的服务意识,"在外国人面前我代表中国,在外地人面前我代表首都"的窗口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做表率"的首善意识。

  2.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开展以《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和《首都市民文明守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使《公约》、《守则》所规定的举止文明、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守法纪等社会公共生活规范逐步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开展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载体的职业道德教育,基本形成以国家公务员、企业经营者以及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的各行各业职业道德规范,开展以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为载体的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使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首先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真正做到严肃党纪,端正党风。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公正廉洁,乐于奉献,在道德情操各个方面为全市人民做出表率。

  3.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培育现代化建设人才。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布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治教。要提高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落实9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采取有力措施改变薄弱校面貌,扶持山区教育,促进"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化。要大力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努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鼓励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为首都和全国培养、输送各类合格人才;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充分发挥首都科技和智力优势,开展广泛的科学普及活动。健全科协组织,建立科普阵地,创作优秀科普作品,在全社会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好风尚;全面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形成社会化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设全市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建立体质测试体系,充分利用公共体育场所,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抓好优生优育工作,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

  4.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动员全体市民和社会各单位,积极参与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城区活动;持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居民区、文明行业和双拥共建活动;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引导农民群众移风易俗,转变观念,创建更多的文明村镇;继续搞好基层文化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要组织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双休日"活动,引导市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不断巩固"学雷锋活动基地"、"市民文明学校"、"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爱心社"等精神文明活动基地;树立一批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典型。

  5.抓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根据大中小学的不同需求,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加强和改进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课程的教学,形成规范读本;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引导,构建优良的家庭环境;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使青少年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成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一代"四有"公民。教师、家长以及国家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思想、道德、操行等方面为青少年做出表率。  (二)创造整洁、优美、清新的城市环境  1.不断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加强环境保护。按照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议》要求,所有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大气和水体环境质量都要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努力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严格执行两库一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确保饮用水源水质清洁;加速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大力整治河湖污染,建设花园式河畔,为市民提供优美的休憩场所。

  2.进一步做好绿化美化工作。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运动,动员干部群众大力开展种草、种花、种树、美化环境活动,实现垂直绿化;在规划市区范围内,营造城市隔离片林,在郊区大力发展宜林荒山绿化,5年内实现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4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加强园林、绿地、山林等管护,严肃查处违法侵占、破坏林木、绿地行为,保护绿化美化成果。  3.提高市容卫生水平。大力改善市容卫生状况,主要大街实行全天保洁,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50%;城区垃圾收集逐步实行密闭化,实现分类转运、处理,将可能回收利用的废弃物转化为新资源;加快主要道路两侧、重要地区及大型公共建筑和场所公共厕所的改造、建设,基本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加强市容环卫监察,依法查处破坏城市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强夜间巡查,防止车辆运货泄漏、遗撒;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认真执行规范社会用字;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的规定,使广大市民逐步养成自觉爱护城市卫生环境的良好习惯。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广大市民持续不断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消除蚊蝇、蟑螂、鼠害,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全市的卫生水平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标准。

  5.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抓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环境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不间断地开展整治。继续搞好主要大街环境综合整治,实现255条主要大街全部达标,创建一批整治效果显著的样板大街;大力整治脏乱差居民区和小街小巷,拆除违章建筑;严格控制集贸市场总量规模,整治主要大街占路市场,实施退路进厅,还路于民,逐步撤销市区扰民严重、影响交通环境的马路市场;着力整治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创建文明旅游景区;大力整治城乡结合部,整顿外来人口聚居区,使这些地区的环境状况有较大改观;推进城市环境整治从突击治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

  6.改善郊区农村环境。重点抓好远郊区县主要干道、城镇、旅游景区以及村容村貌的治理。在搞好规划的基础上,完善村镇道路、通讯、生活和娱乐等服务设施;继续推动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加快山区农民生活环境的改造,逐步改善广大农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城乡一体化。  7.积极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创建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在充分利用已有文化设施的基础上,尽快建成首都图书馆、抗日战争纪念馆等一批与首都文化中心地位相适应的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设施,提高图书馆现代化水平;调整博物馆布局,健全博物馆门类,重点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积极协助中央完成国家博物馆、国家大剧院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在城市广场、主要大街两侧及重点繁华地区建立一批高艺术水准的城市雕塑、大型宣传牌、阅报栏和公益广告牌;发挥首都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结合文物保护与管理,抢救、保护和恢复一批文物建筑、文化街区,形成首都民族传统、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交相辉映、景观协调的现代化文明城市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