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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关于在全省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意见
 

  (甘文明委〔2000〕18号)

  各地(州、市)、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发挥社区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在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
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我省城市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创建文明社区的重要意义

  社区是一定范围内人们共同居住生活工作的、相对独立的、具有某种自治功能的区域,是城市的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城市基层的社会结构和人们的就业方式、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由企业剥离和政府转移的大量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正逐步由城市社区来承担,社区与城市居民的关系日益密切,并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小政府、大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保障支持作用;城市家庭小型化、城市人口老龄化、城市经济多元化、居民生活方式多样化,以及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社区,对于社区的建设、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区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而我省城市的大多数社区由于形成时间短,功能尚不健全,难以适应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加强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提升服务层次,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已经成为我省城市改革和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同群众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创建文明社区,是创建文明小区工作的进一步延伸,是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工程和有效载体。这项活动抓住了社区这一日益重要的城市层面,贴近了城市居民的工作生活,适应了新形势下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于进一步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克思主义牢牢占领社区思想文化阵地,推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创建文明社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创建文明社区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面向21世纪甘肃城市的改革、发展、稳定,着眼西部大开发、城市大发展,立足街道、社区,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社区文明程度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同创共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现代城市社区,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社区风尚,为我省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创建文明社区,要遵循以下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建文明社区,要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改革、开放、稳定大局服务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鼓舞士气,把社区建设成城市前沿改革的稳定的大后方,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2.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创建文明社区,要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要出发,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把服务群众、造福人民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从群众工作生活实际出发,精心设计社区居民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居民参加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使社区居民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在创建中得到实惠。要以群众欢迎不欢迎、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创建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3.突出教育,强化管理。创建文明社区,要把市民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把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寓于生动活泼的活动之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注意综合运用教育、舆论、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把教育与管理、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结合起来,提高文明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良好社会环境。

  4.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创建文明社区,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出发,从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从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出发,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要根据不同社区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选准工作切入点,明确工作侧重点,使创建活动适应当地城市发展的需要,适应群众需要。创建活动要富于针对性,点面结合,分步推进,务求实效,坚决反对机械照搬、一刀切的做法,反对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三、认真落实创建文明社区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九五"期间,全省已建成国家级文明小区一个、省级文明小区10个、地级文明小区108个、县级文明小区530多个,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从自然地域、资源状况和人文特点等综合因素分析,社区的划分和组建还不够合理,和先进省区相比,以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衡量,还有很大差距,需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扎实苦干,迎头赶上。

  "十五"期间,我省创建文明社区的总体思路是:以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老区抓改造,旧区抓配套,新区抓提高,全面加强社区的硬件建设;以城区街道和居委会为依托,逐步改善社区组织机构;以调动各方力量齐抓共建为重点,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以社区服务为基础,努力满足群众多方面的生活需求;以文化、教育、体育、科普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以城市环境保护为起点,着力优化社区生活环境;以社区党建为龙头,大力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使我省的社区建设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十五"期间,我省创建文明社区的奋斗目标是:经过五年的努力,建设一批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服务完善、文化丰富、风尚良好的现代化城市社区,到2005年,全省建成5个国家级文明社区、50个省级文明社区,100个地级文明社区,200个县级文明社区。其中兰州市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力争2005年全部建成文明社区,真正实现居民素质、群众生活质量和社区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十五"期间,我省创建文明社区的实施步骤是:2001年为第一阶段,各地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文明社区创建规划、实施方案、考核标准,要抓好创建工作试点,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2002年到2004年为第二阶段,各地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掀起创建高潮;2005年为第三阶段,全面完成创建目标,总结创建经验,制定新的创建规划,完善创建工作标准,为实施新的创建规划做好准备。

  四、全面完成创建文明社区的各项任务

  当前,在创建文明社区过程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社区教育。要着眼于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把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创建文明社区的主线贯穿始终,紧密结合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部、教育群众,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集体、爱城市、爱社区,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居民中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道德风尚;坚持不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宣传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引导居民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各种歪理邪说和不良思想的影响,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下大力量做好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和外来人员的思想工作,扩大覆盖面,消除空白点。要把文化艺术和科普常识纳入社区教育体系,讲究方法,寓教于乐。要因地制宜办好各类基层学校(市民学校、业余学校、老年大学等),推广兰州市西固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工程"经验,形成以市民学校为龙头,"学校、家庭、岗位、社会"四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2.搞好社区服务。要紧贴群众需求,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从同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市、区、街道要逐步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建立服务站,形成社区基本服务网络。卫生、房管、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邮政、银行等"窗口"行业,要把服务站点延伸到社区,面向群众、服务居民。要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形成完善的服务体系。当前要重点搞好五个方面的服务,即面向社区广大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面向外来人员的社会化服务以及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等社区卫生服务。要大力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居民群众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劳动,为社区、为他人服务;提倡义务服务,发展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要推广建立社区服务求助中心,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3.优化社区环境。要广泛发动群众,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大力整治和改善社区环境。要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组织群众性整治战役,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拆除违章建筑,整顿交通秩序,规范市场管理,切实解决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交易和区容区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让楼道"亮起来,净起来,白起来"。加强社区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烟尘、噪声和水污染的防治,推广垃圾分类和袋装化,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植树种草,养绿护绿,提倡破硬还绿,拆墙透绿,垂直绿化,努力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小广场、小花园、小乐园、小绿地,建设喷泉水池、路灯雕塑,改善社区居住环境。通过社区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实现社区环境的优化。要集中财力物力,每年建成一批"精品小区"。

  4.活跃社区文化。要挖掘社区的人才资源,适应群众求新、求美、求知、求乐的文化生活的需要,全面加强以广场文化为龙头,家庭文化为基础,包括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楼院文化在内的社区系列文化建设,重点组织开展以音乐、曲艺、秧歌、健身、舞蹈为主要内容的广场文化建设,以"三个一"(一幅字画、一盆花草、100册藏书)为主要内容和家庭文化展示会为主要形式的家庭文化建设,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要充分利用街道、居委会文化活动中心(站、室)和社区内图书室、影剧院、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艺术表演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推动专业文化团体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提高社区文化品位。要提倡社区内单位文化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或有偿使用,努力实现社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重视离退休人员和老人的文化生活,办好棋牌室、茶艺室、老年大学,使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坚决清除看相算命摊点和赌博窝点,扫除"黄、毒、赌",净化社区文化市场,抵制不良文化影响。

  5.维护社区治安。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治安防范。加强社区流动人口及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遏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的滋生蔓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在社区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懂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利益。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破坏的"四防"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范和管理措施,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安全稳定。

  6.加强设施建设。城市规划部门要将社区服务设施和文体设施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并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划执行。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社区的环卫、服务、医疗、计划生育、交通、通讯、文体、社会福利等设施,建设面向群众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多渠道筹资,采取政府办、社会办、个人办的方式,实行独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所有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和推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设施体系,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五、积极探索创建文明社区的有效途径

  1.继续开展以文明小区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创建活动。要面向社区基层,从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入手,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创建活动。要继续开展"道德进家家家和、法律进家家家安、科技进家家家兴、文化进家家家乐"活动;深入开展"环境优美在小区、遵纪守法在小区、教育新风在小区、读书育人在小区、爱绿护绿在小区"活动;全面开展创建"美在家庭、青年社区、安全社区、无毒社区、文化先进社区、教育先进社区"等活动。社区条件尚不成熟的城区,要继续以创建文明小区为主导,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2.大力推进社区共建活动。社区内的党政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要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带头拓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企街共建、校街共建、区域共建的工作领域,全面实行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计划生育联抓,公益事业联办,科学知识联教,环境卫生联治,文化体育联动,文明活动联搞,共同创建文明社区。

  3.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要按照"社区为主,政府协调,全民参与,双向服务"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实行目标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倡导自我管理,积极探索具体可行的目标管理机制,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机制,全过程的考核监督机制,切实可行的保障激励机制,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机制,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此推动、保障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4.改革和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现代城市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理顺街道、居委会同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理顺社区同行业部门的关系,强化社区发展经济、城市管理、组织生活、服务群众的职能,强化街道对社区的组织领导作用。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培养一批善于做群众和社区工作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形成一支专业与兼职结合,素质较高的文明社区建设队伍。

  5.宣传推广先进典型。2000年,省文明委要在全省选择30个有基础的社区,树立样板,作出示范。各地、县也要集中力量抓好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各企事业单位也要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抓好文明社区建设。要认真总结、推广创建文明社区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大力宣传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好人好事,开展形式多样的"比、学、赶、帮、超"活动,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社区风气。省里将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命名表彰活动,每两年命名、表彰一批省级文明社区。

  五、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有关层面具体抓的领导体制。要把文明社区创建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五"规划和党委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同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一并规划、一并部署、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制定创建文明社区的长远规划,明确阶段性任务目标,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街道党委、办事处是创建文明社区的主导力量,居委会是创建文明社区的依托。要着力健全基层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协调各方,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中率先垂范,作出表率。要建立由街道和驻社区单位主要领导、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组织推动、检查督促的职能,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城建、环保、民政、文化、绿化、卫生、体育、教育、宣传、综治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按照创建文明社区的统一部署,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推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按照部门职能分解任务,做到工作有人推进,措施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