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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明委〔2000〕2号)
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文明社区既是创建文明小区的延伸和拓展,又是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城市的基础。为加快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
生活质量,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向党中央交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份满意的答卷,省文明委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城区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现就开展这一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重要性
社区是指以城市街道为基本单位,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共同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现代城市的细胞和基础。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剥离和政府转移的大量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愈来愈需要由社区来承担;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城市家庭小型化、城市人口老龄化、城市居民消费结构多元化、以及城市下岗职工和外来人口增多等等,愈来愈需要社区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家居环境,增强教育功能,维护社会秩序,并提供全方位、多门类和及时周到的服务;随着城市各类小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的加强,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普遍推开的良好基础上,愈来愈需要提出向文明社区建设发展的要求,并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抓好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社区具有的优势,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基层;有利于提高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有利于深化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各地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创建文明社区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创建文明社区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着眼于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城市街道为主体,以提高市民现代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为目标,发动广大社区成员参与和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努力建设环境整洁优美、治安秩序优良、服务网络完善、管理高效规范、文体活动活跃、教育多样广泛、人际关系和谐、资源共享互补的文明社区。
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必须坚持群众性、实效性和渐进性。坚持以造福于民为宗旨,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不断提高,逐步推进。
当前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要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社区教育。要把深入开展社区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努力提高居民的现代文明素质作为文明社区建设的根本来抓,坚持不懈地对社区居民进行邓小平理论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科普知识教育。要注意加强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开展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引导居民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影响,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特别是寒暑假、双休日的教育和管理。要着力做好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和外来人口的思想教育,把工作做到居民家庭,扩大覆盖面,消除空白点。要把文化艺术和生活知识纳入社区教育的内容,融思想性与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要广泛组织各类社区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水平。要因地制宜办好各类学校(基层党校、市民学校、家长学校、老人学校等),在社区建立学校、家庭、岗位、社会教育四位一体的育人格局。要在居民小区主要路段设置宣传栏、阅报栏、生活信息栏和黑板报,巩固社区教育阵地。
2.搞好环境治理。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从自己做起,从小区做起,大力整治和改善社区环境。要拆除各种违章建筑,清理"七乱",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对主要路段、重点楼院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小广场、小乐园、小绿地等休闲活动场所。要集中财力物力,每年建成一批"样板小区"。开展植绿护绿活动,以提高人居环境的素质。
3.维护社区秩序。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经常性地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活动,加强对居民群众,尤其是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教育,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建立群众治安防范队伍。重点加强对社区外来人口、出租屋及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遏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的滋生蔓延。
4.完善社区服务。社区服务直接关系到社区内居民的切身利益,要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企盼解决的问题入手,为居民生活排忧解难。市、区、街道要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居委会建立服务站,形成四级网络,服务千家万户,方便居民生活。当前要突出搞好五个方面的服务,即面向社区广大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会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社区企业单位的以劳动就业和下岗安置为重点的社会性事务服务,面向外来暂住人口提供生活、工作便利的社会化服务以及以医疗、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要注意关心社区内特困住户,适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建立和壮大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大力倡导居民群众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劳动,为社区、为他人提供服务。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在社区倡导无偿服务,发展低偿和有偿服务,推动社区服务产业化。
5.活跃社区文化。依托社区资源和人才优势,在街道和居民小区建立文化活动中心和活动站(室),组织专业和业余相结合的文艺团体,积极开展各种文娱活动,使广大居民在余暇时间里,通过唱歌、跳舞、书画、戏曲、读书等形式,丰富自己的文艺知识,获得高尚优美的精神享受。利用社区内学校、单位的体育设施和有限的活动场所,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争创"先进体育社区"工作。
6.抓好"硬件"建设。要逐年加大对文明社区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城市规划部门要将文明社区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中,在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中,要将社区服务设施和社区文体设施项目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执行。街道、居委会社区服务用房要按一定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市、区两级财政都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级社区服务的基础设施和对街道、居委会、社会各界兴办的社会福利设施、文体设施和机构予以扶助,保证文明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三、积极探索创建文明社区的有效途径
1.动员社区群众广泛参与。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易见实效的活动载体,把群众参与程度和满意程度,作为检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创建活动,"住小区、爱小区、建小区、管小区",充分发挥群众在创建文明社区中的主体作用。
2.以创建文明小区为基础,大力推进文明社区建设。中小城市要重点抓好文明小区建设。文明社区必须有80%的文明小区。
3.积极推进社区共建活动。社区内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加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要大胆探索社区共建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办法,提高社区共建的质量和参与度。大力开发社区的设施、人才、信息等资源,认真开展社区与单位之间互惠互利的双向服务,提倡区内单位将文化体育设施,在双休日和空闲时间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整体优势。
4.改革和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思想,改革和完善社区体制、队伍。街道和居委会是文明社区建设的主体和依托,要规范街道、居委会的设置,解决好街道、居委会办公用房,理顺街道、居委会同小区物业管理的关系,落实好街道、居委会所需的人员和经费。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文明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街道、居委会的党员,要建立党员登记册,以"党员活动小组"等形式把党员组织起来,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培养一批善于做群众和社区工作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形成一支专业与兼职结合,素质较高的文明社区建设队伍。
5.积极探索社区管理方式。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择多样化的社区管理方式,可以选择由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和单位的管理方式。
6.对在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省文明委要制定评选办法与考核指标,加强检查和考评,省委、省政府每两年命名和表彰一次省级文明社区。今年文明社区建设要以"弘扬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在大中城市开展"创建文明社区竞赛活动",提倡每个社区要有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文体活动中心、一个街心花园、一所市民学校、一条精品路。各市在普遍开展创建文明社区的基础上,重点抓1-2个基础较好、有一定示范意义的文明社区。
四、切实加强对文明社区建设的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十分重视文明社区建设。要把文明社区建设纳入各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摆上议事日程,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文明委协调指导,文明办组织推动,各方面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社区设在街道,街道党委、办事处对创建文明社区工作负总责,建立由街道和驻社区单位主要领导,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组织推动、检查督促的职能,全面落实创建文明社区的各项任务。社区下设居民小区,由居委会负责。要注意发挥居委会在创建文明小区、文明社区中组织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功能。
2.建立和完善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地对创建文明社区不仅要作出总体规划,而且要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层层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做到创建有人分管,工作有人推进,措施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3.认真抓好文明社区建设的宣传、发动、普及工作。省文明办在今年第二季度召开创建文明社区座谈会;编辑《文明社区建设指南》,举办骨干培训班;总结宣传文明社区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发挥他们展示文明、传播文明、带动文明的示范导向作用。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和社区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居民身边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等先进典型,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先进活动,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风气。
4.城建、环保、民政、文化、绿化、卫生、体育、教育、宣传、综治等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成立创建文明社区协调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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