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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在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意见(摘要)
 

  (黔文明办〔2001〕23号)

  二、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方针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以提高居民素质和社区以及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为主要目
标,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工作思路,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现代城市社区,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坚持从贵州的省情和各地的实际出发。既要积极进取,又要量力而行,防止和反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三、创建文明社区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社区教育要坚持"以德治国"的方针,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要紧密结合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和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新问题,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坚定人民群众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宣传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在社区内形成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歪理邪说的良好氛围。

  搞好综合治理,保障安居乐业。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近期和长远兼顾,从解决脏、乱、差问题入手,积极开展"卫生与秩序"主题创建活动,加强日常保洁管理,加强对烟尘、噪声和水污染等的防治,搞好社区绿化美化,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破坏的"四防"工作,落实各项防范和管理措施,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和完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和群防群治体系。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疏导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扫除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确保社区秩序良好。

  发展社区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要积极倡导社区志愿者服务。发动社区居民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热心参与群众性互助服务。要大力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等社区卫生服务。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居民提供全面、方便、优质的经营性服务。

  开展文体活动,满足居民精神文化和健身需求。要大力发展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充分利用各类文化活动中心、 图书室、影剧院、文化宫、俱乐部等文化场馆,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社区文化凝聚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社区功能。要结合城市新区建设、旧区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社区的环卫、服务、医疗、计划生育、通信、交通、文体、社会福利等设施,努力建设和开辟更多的面向广大群众、便于群众参与的公益性文化体育场所。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从老年人最急需的养老福利服务入手,认真组织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立足社区、面向老人、小型分散、方便实用、星罗棋布、形成网络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同时,还要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活动场所建设。要重视现有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倡驻区单位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将文化体育设施在双休日和空闲时间向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整体优势。

  我省创建文明社区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用5年时间使省会城市贵阳市的社区建成文明社区,各地、州、市所在城市的社区建成文明社区;用10年时间使全省所有城市的社区基本建成文明社区;用15年的时间使所有的县城的社区基本建成文明社区。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从创建文明小区或安全文明小区抓起,力争每年建成一批文明小区。各州、市、地所在城市和交通干线沿线的城市要率先创建一批文明社区,充分发挥它们的辐射带动作用。

  六、文明社区的基本标准

  1环境整洁

  (1)主次干道路面平整,管理规范。主要干道要成为文明示范标志路段;沿街建筑外观保持整洁、美观,临街阳台、窗口无乱建和堆放。户外广告及宣传品设施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并按期维修、更新。有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

  (2)社区内集市贸易、菜场和下水道、排污管道通畅,管理规范,整洁美观。

  (3)绿化布局合理,见缝插绿。

  (4)居民群众对卫生有较高的满意率。居民住宅区无乱吐乱扔、无乱张贴、无乱涂写乱刻画、无乱搭建、乱设摊、无乱堆物、无乱晾晒。

  (5)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公厕、垃圾箱(房)有专人管理,并保持清洁。

  (6)社区单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制度落实,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栏。

  2社区秩序安定

  (1)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破坏的"四防"宣传教育,使人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地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群众治保组织健全,专兼职的社会治安联防队伍人员落实,"四防"措施落实。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各类帮教组织正常开展活动。

  (4)建立社区民事纠纷调处机构,形成健全的民事纠纷调解网络。

  (5)防火防灾等安全设施齐全,制度措施落实。

  (6)青少年、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措施有力,出现侵权情况,能及时有效地解决。

  (7)社区内安全小区达70%,安全合格单位达50%,居民群众对治安状况有较高的满意率。

  3社区组织健全

  (1)社区机构健全,能够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的作用。

  (2)社区党组织建设好,重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注重发挥社区内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建立健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工作制度,正常开展活动。

  (4)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的管理组织。

  4社区共建普遍

  (1)重视社区资源的开发,以社区共建的形式,把社区内物资、人才、信息等优势集中起来,达到资源共享、相互联动,以适应提高社区文明程度的需要。

  (2)共建活动突出思想共建,提高人们的思想素质,增强共建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和社区凝聚力。

  (3)社区共建活动要多层次地普遍开展,建立共建协调组织,制定章程,明确任务。

  (4)发动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社区共建的参与率要达60%以上。

  5社区服务完善

  (1)居民生活设施齐全,服务网络布局合理,居民群众生活方便。

  (2)社区便民利民设施不断完善,因地制宜办好托儿所、敬老院(所),社区服务和医疗中心,多渠道地解决下岗、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再就业安置率达85%以上。

  (3)关心孤寡老人、优抚对象、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在生活上、经济上给予帮助。

  (4)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有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定期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6社区教育活跃

  (1)社区教育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并有一支齐抓共管的社区教育骨干队伍。

  (2)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广泛组织各类社区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水平。

  (3)社区内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

  (4)社区内市民学校等开展活动正常,广泛深入地开展市民文明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

  (5)建立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机制,健全组织机构,经常开展普法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

  (6)社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要落到实处,实行专人结对帮教。

  7社区文化丰富

  (1)经常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2)社区内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3)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文体活动场地能向社区居民开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格局。

  (4)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健康卫生教育,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无计划外生育、无封建迷信活动,禁赌、禁毒成效显著。

  (5)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抵制和禁止黄色、淫秽等不健康的文化制品。

  (6)社区内的板报、报栏等宣传设施健全,内容要定期更换。

  8社区风尚良好

  (1)社区内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2)有一定数量的安全小区、文化小区、卫生小区、花园小区,国家、省、市、县级文明单位创建率达到辖区单位总数的60%以上。

  贵州省文明办

  200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