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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文明社区创建管理的暂行规定(节选)
 

  沪文明〔1997〕12号

  第二章 文明社区标准

  第六条 文明社区要符合下列标准:

  一、社区环境整洁

  1.有一支人员素质好、执法严明、装备良好的街道综合执法队伍。

  2.主次干道畅通,路面平整,人行道板
完好。主要干道要成为文明示范标志路段。沿街建筑外观保持整洁、美观,临街阳台、窗口无搭建和堆放。户外广告及宣传品设施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并按期维修、更新。同时要有10%的公益广告宣传比例。

  3.社区内马路菜场和集市贸易点入室,下水道通畅,管理规范,整洁美观。

  4.绿化布局合理,见缝插绿,黄土不见天。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块绿地,主要区域有雕塑或建筑小品,形成效果良好的景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围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置透墙绿篱或花坛草坪,无占绿、侵绿、毁绿现象。

  5.居民住宅区要达到"七不"标准,无"六乱"现象,即无乱吐乱扔、无乱张贴、无乱涂写乱刻画、无乱搭建、乱设摊、无乱堆物、无乱晾晒。阳台封闭规范,居民住宅公用部位整洁达标率达90%以上。居民不养家禽和无证犬,养鸽符合有关规定。社区内卫生小区达70%,居民群众对卫生有较高的满意率。

  6.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公厕、垃圾箱房有专人管理,并保持清洁。垃圾箱房密闭,定时开放,生活垃圾袋装化。无积存垃圾,无粪便冒溢,无蚊蝇孳生,无渣土堆积,地区内"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危害基本清除,污染源处理率达100%。

  7.社区单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制度落实,有固定的卫生宣传和禁烟点。

  二、社区秩序安定

  1.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破坏的宣传教育,使人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地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提高群众的"四防"能力。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群众治保组织健全,专兼职的社会治安联防队伍人员落实,值班、巡逻人员到位,活动正常,"四防"措施落实。

  3.社会综合治理措施有力,各类帮教小组正常开展活动。社区内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事件。

  4.建立社区纠纷调处中心,民事纠纷调解网络健全,遇有问题调处及时,能有效防止因民事纠纷激化而酿成的恶性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5.防火防灾等安全设施齐全,制度措施落实。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漏洞,消防知识普及,社区单位、居民中有业余消防队伍,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6.青少年、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措施有力,出现侵权情况,能及时有效地解决。

  7.社区内安全小区达70%,安全合格单位达50%,居民群众对治安有较高的满意率。

  三、社区组织健全

  1.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新体制下,建立以街道、镇为核心,以居委会为基础,以专业管理部门的派驻机构和社区内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文明社区创建组织,形成工作制度,正常开展活动。

  2.居民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组织健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3.加强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建设,重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完成好联系、宣传、组织、团结人民群众的任务。要发挥社区内党员,尤其是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比较普遍,发挥好我党的政治优势。

  4.街道、镇要与专业管理部门的派驻机构,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形式的联建组织,以形成整体合力为目标,发挥在文明社区创建中的整体效能。  5.健全外来人口的管理组织。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率达到100%,做到既管理有序,又关心帮助,做好服务工作。  四、社区共建普遍

  1.重视社区资源的开发,以社区共建的形式,把社区内物资、人才、信息等优势集中起来,达到资源共享、相互联动,以适应提高社区文明程度的需要。

  2.社区共建活动要普遍开展,要做到组织网络化,建立共建协调组织,制定章程,明确任务。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评比、讲实效。

  3.社区共建活动要多层次地普遍开展。按照工作需要,可以开展厂弄共建、厂街共建、校街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区域共建,做到共建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4.开展共建活动,要突出思想共建,增强共建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

  5.社区共建的参与率要达60%以上,争取各方面最大限度的参与。要加强管理,使共建发挥最大的效能。

  五、社区服务完善

  1.居民生活设施齐全,服务网络布局合理,居民群众生活方便。

  2.社区便民利民设施不断完善,因地制宜办好幼托所、敬老院(所),社区服务中心,多渠道地解决下岗、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再就业安置率达85%以上。

  3.关心孤寡老人、优扶对象、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在生活上、经济上给予帮助。

  4.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每个居委会有占居民人口5%以上的志愿者队伍。

  5.居民急需的水、电、煤气、房屋修缮和夜间突发病人送医院等应急服务及时。

  六、社区教育全面

  1.社区教育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并有一支齐抓共管的社区教育骨干队伍,社区教育工作能够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2.社区内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能运用多种形式丰富中小学生的课余生活,组织双休日学习,使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3.社区内市民学校活动正常,广泛深入地开展市民文明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老年教育和再就业教育能满足老年人和下岗待业人员的需求。

  4.建立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机制,健全组织机构,经常开展普法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先进典型,重视示范引路,引导他们参与社区建设。

  5.社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要落到实处,实行专人结对帮教。要从思想上、生活上予以关心,帮助落实就业问题,使他们弃旧图新。

  七、社区文化丰富

  1.经常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和群众参与的广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双休日生活,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

  2.社区内有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和藏书1万册的图书馆。居委会有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室,并有一定数量的图书报刊和文化活动器材,能基本满足居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

  3.社区内6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的文体活动场地能向社区居民开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格局。

  4.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健康卫生教育,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无计划外生育、无封建迷信活动,禁赌、禁毒成效显著。

  5.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抵制和禁止黄色、淫秽的文化制品。

  八、社区风尚良好

  1.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建立报告团、讲师团等队伍,使"三个主义"教育活动进单位、入家庭。

  2.广泛组织各类社区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水平,居民自觉遵守"七不"规范。

  3.社区内各行各业规范服务达标,使群众放心、满意。

  4.社区内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新风。

  5.社区范围内有50%的居民群众生活在文明小区中,并有一定数量的文明楼组,五好文明家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系列,融为一体,落到实处,发挥综合效应。居民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文明礼貌、家庭和睦,社区人际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