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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文明小区创建管理规定(节选)
 

  沪文明(1997)8号

  第二章 文明小区标准

  第八条 文明小区要符合下列标准:

  一、治安秩序良好

  1.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建立有户籍(社区)民警、居(村)委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创建工作班子,建立与地区治安特点相适
应的群众治安防范队伍。

  2.建立制度,规范有效。有定期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治安巡逻制度、情况积累制度。

  3.基础工作,细致扎实。防范设施不断改善,主要路口、弄口、村口设置安全岗哨,新村工房普遍安装防盗铁门、铁栅栏,老式里弄普遍安装防盗角铁和防盗门锁,大楼公共走道要有公灯。

  4.建立健全各类帮教小组,能经常开展帮教活动,帮教措施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三年内无重新犯罪。及时调解民间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活动正常,调处及时,防止发生因民间纠纷激化而酿成的恶性案件和非正常死亡。

  5.切实落实防火、防灾等安全检查制度和措施;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器材;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漏洞;健全业余消防队伍,普及消防知识,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6.协助做好暂(寄)住人口的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掌握暂(寄)住人口的活动情况,能及时发现、协助查处外来暂(寄)住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治安稳定,群众安全。辖区居民群众对治安状况的满意率保持在80%以上;群众对创建"安全小区"活动的知晓率达70%以上。

  二、环境整洁优美

  1.居民群众遵守"七不"规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脏话粗话),小区达到"七不"标准,无"六乱"现象,即无乱吐乱扔、无乱招贴、无乱搭建、无乱设摊、无乱堆物、无乱晾晒。

  2.道路整洁,有宣传标牌,车辆停放有序,房屋立面整洁,阳台封闭规范,居民住宅公用部位整治达标率达90%以上。

  3.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公厕、垃圾箱(房)整洁,垃圾箱(房)密闭,并定时开放,生活垃圾袋装化,无积存垃圾,无粪便冒溢,无蚊蝇孳生,无渣土堆积。

  4.小区内绿化率达30%,绿化覆盖率达25%(改造后的老区达16%),绿化布局合理,见缝插绿,黄土不见天,建筑小品配置适宜,无占绿、侵绿现象。

  5."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落实"四害"防治措施。不养家禽、无证犬,不违章养鸽。

  6.小区内烟尘控制,噪声治理、空调安装达到标准,单位"门责"落实,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达到管理要求。  7.房屋管理服务和修缮要符合市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无违章搭建。  三、社区服务全面  1.社区服务网络健全,服务网点布局合理,要积极推行物业化管理,并做到科学管理,工作人员挂牌服务,培训上岗,服务到位。

  2.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因地制宜,拾遗补阙,办好托儿所、托老所、老年人活动室、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场所、综合服务站、便民商店等,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

  3.建立各种为民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做到服务项目齐全、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服务措施落实。关心老人、优抚对象、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张贴军人优先标牌,定期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

  4.居民急需的水、电、煤气、房屋修缮和急病车送医院等应急服务,要做到随叫随到,不过夜。自行车棚、公用电话等便民设施服务良好,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高。

  四、邻里关系和睦

  1.普遍开展文明市民教育,对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老年法等有关法规的宣传,居民群众尊老爱幼,团结和睦,互帮互助,文明礼貌,讲究卫生,形成良好的风气。

  2.制定居民文明公约,积极开展文明楼院,五好家庭,新风户活动。尊老敬老蔚然成风,树立尊老养老典型,开展争创敬老家庭,敬老楼组,好儿女,好媳婿活动。

  3.邻里团结,共同搞好公用部位的环境卫生工作,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文化生活丰富

  1.经常组织居民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

  2.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有一定数量的报刊、图书;有文化体育活动器材。

  3.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无封建迷信活动。

  4.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抵制和禁止黄色、淫秽的文化制品,无赌博现象。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199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