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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小区标准及管理试行办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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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明〔1998〕12号
第二章 文明城市(区)标准
第十条 文明城市(含文明区)标准:
一、经济繁荣
l.市场发育良好。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高,流通、金融、保险、工商、税收、交通、邮电、科技、服务等部门保障作用
突出,投资环境好。
2.经济增长快、效益好。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收入、财政收入在全区同类城市中居先进水平。
二、社会安定
3.抓稳定工作措施有力,城市始终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4.各民族和睦相处,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城市建成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模范城。
三、秩序良好
5.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有宣传阵地;各单位按计划完成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合格率达90%以上。
6.基层治安管理队伍健全,及时调解民间纠纷,定期开展"见义勇为"评选和表彰活动。
7.综合治理规章制度完善,措施落实。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案率低于全疆平均水平,破案率高于全疆平均水平,达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标准。
8.社会上无流氓团伙寻衅滋事,拦路行劫、打架斗殴、侮辱调戏妇女等丑恶现象。人民群众有较强的安全感。
9.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措施得力,群众满意。
10.城市市民交通文明意识强;城市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措施完善;实行人车分道,上下分流,秩序井然,安全有序。
11.无占道经营,无占道摆放车辆、物品,无占道从事其他活动,无封建迷信活动,无看相算卜者,无沿街行乞者。
四、整洁卫生
12.大街小巷全部实现道路硬化,平整美观;建筑物外形完好整洁,无断墙残壁,无违章搭建。街、巷道路平整、清洁、通畅,两侧环境整洁、美观,主干道两侧及繁华地段建筑物不设置实体围墙和高围墙。
13.市政设施、环卫设施、交通设施、照明设施等装置整洁完好,排水设备齐全、畅通。
14.市民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街、路整洁卫生,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无随地大小便和随地吐痰现象。大多数单位和公共设施达到甲级卫生标准。
15.餐厅、食品生产厂家环境整洁,无垃圾、无蚊、蝇孳生地,无污秽空气,桌面干净无尘、餐具消毒普及率达98%,出售食品有专用工具,食品包装材料及标志符合卫生要求,生熟分开。
16.各级领导重视城市卫生,有专人负责,有卫生检查评比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率达98%以上,门内达标率达95%以上。
17.环境卫生保持高标准,有统一的管理办法,有规章、制度,有定期检查的档案。公厕布局合理,比例符合要求(平均2500人一座厕所)。厕所地面、坑位、门窗、墙壁清洁卫生,无乱涂乱贴,便槽无尿碱粪迹,无恶臭。
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及重点风景旅游区在视线内无露天粪池及垃圾污物。
垃圾中转站环境清洁。家户垃圾实现袋装化,城市垃圾实行密闭中转,日产日清。
垃圾处理场地点适宜、封闭、无渗漏,卫生状况良好,有专人管理。
垃圾箱放置位置隐蔽适当(不得排列在大街上),形状完好,排列整齐,箱桶及周围干净。
五、环境优美
18.城市规划整齐、合理,主次干道、支道、人行道相互配套。路沿石、隔离带、花池栏整齐美观。各种广告、路牌、标志牌、单位名称牌整齐、清洁、完好,用字规范。
建筑设计美观。
19.重视城市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污染治理。
大气总悬浮物年日平均值符合国家规定的指标。市区内污染严重的工厂、矿山有计划地进行搬迁。
20.绿化覆盖达33%以上,主次干道、人行道、街旁无裸露地面,实现空地皆绿。
主次干道行道树木、花草整齐,生长茂盛,形状美观。
公共绿地建设好。植物种类丰富多样,乔、灌、花、草相结合。
逐步实现"把花园引向街道"工程。街头有园林化雕塑、喷泉、假山、花坛、花带等园林小景,布局合理,装点美观。
城市有市花市树。花园式单位达10%以上。年递增达3%以上。其他有条件的单位,也制定有分阶段建成花园式单位的计划。
六、科教发展
21.科技文化事业有规划、有检查、有落实,经费有保证。有鼓励干部、职工提高科技文化水平的政策和措施。
重视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注重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
22.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环境优美,教室宽敞明亮,校舍整洁,教学设备完好。
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巩固率达到97%以上,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
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成效显著,大学、中专文化程度占人口比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市45岁以下成人无文盲。
23.重视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城市有科技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等群众文化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完好,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基层形成群众文化网络,居民区有文化室,厂矿企业有俱乐部、图书室,中小学有文化活动场所。
城市影剧院分布合理,实行优质服务。
24.文化市场秩序良好,管理制度健全、落实。经常开展文化娱乐、文艺演出、文化艺术培训等活动,做到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定期举办群众性文艺调演、体育比赛活动,地方特色鲜明,基层单位普遍参与。有较高素质的业余文化、体育骨干。
七、生活方便
25.各种路牌标志和住户门牌齐全;公共设施布局合理,标志明显。
公共汽车服务周到,秩序良好,群众乘车方便;出租车服务热情,收费合理;市区主要车站和近、远郊线路的起终点站有遮阳挡雨设施。
邮政、电信便捷畅通,市区公用电话能满足人民需要。装电话难和用电话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商业网点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物价平稳。
各级领导注重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每年重点解决几个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
26.各服务单位和窗口单位领导重视优质服务工作。领导机关带头改变机关作风,与群众打成一片,办事效率高。
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廉洁奉公,办事透明度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热情接待群众,群众反映好。
27.各单位重视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各行业具有良好的作风,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窗口"行业实行规范化服务。多数行业建成文明行业。
28.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健全,及时处理顾客投诉。普遍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效果突出。
八、社会风气良好
29.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吸引群众参与,进行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干部职工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常年开展学雷锋、学身边先进人物活动。
30.广泛开办文明市民学校,成人居民和单位职工普遍接受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受教育面达80%以上,验收合格率达80%以上。
大力开展"一日三文明"活动(在单位做文明职工,在社会做文明市〈居〉民,在家庭做文明成员)和企业评选文明职工、社区评选文明市民活动。企业文明职工达到95%以上,社区文明市民达到70%以上。
各族市民有良好的文明意识,语言文明、待人礼貌、爱护环境、讲求卫生、遵守秩序、爱护公物、尊老爱幼、互帮互助,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呈现出良好社会风气。
31.城区60%以上单位建成各级文明单位。主要行业建成文明行业,多数小区建成文明小区,市郊村镇多数建成文明村镇。军(警)民等共建活动有新的发展;城市对"三大创建"活动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九、组织领导
32.城市党委和政府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创建文明城市"一把手工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有部署、有投入、有队伍、有检查、有总结;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编制落实,人员到位、条件改善,能适应工作需要。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创建文明城市整体规划、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行目标管理,年度计划、任务基本完成。
建立了一套精神文明建设的启动、运行、管理、激励机制。
33.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精神文明建设专题栏目,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基层单位有宣传阵地。
各类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第三章 文明小区标准
第十一条 文明小区标准:
一、环境建设好。小区内道路全部实现硬化,路面平整,街巷、庭院、楼道、绿地及各种公共设施经常保持清洁,无乱倒乱抛、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挂现象。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内实现净化、绿化、美化、无卫生死角。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环境清洁,保洁率达99%。环卫设施完善,环境保护达到规定标准。无垃圾污染,无污水污染,无噪音污染。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及其他动物,基本做到无鼠害、无蚊、蝇、无蟑螂。小区内一切可绿化用地基本实现绿化,绿化率不低于35%。绿化区植物种类多样,布局合理,层次丰富,建有美化景点。
二、社会秩序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健全。防火、防盗、防事故措施扎实,无"黄、赌、毒"害,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无火灾及其他重大事故。积极开展创建"治安模范区"和"安全小区"活动,已建成"治安模范区"和"安全小区"。坚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小区内住户普遍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尚。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和失足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工作。坚持学校、家庭、街道相结合,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自行车入库集中存放,专人看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联防队和专兼职治安员,加强外来人口和私房出租户的管理,严格做好外来人口的调查、登记和发证工作,做到底数清,不失控。
三、社区管理好。建立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小区内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房产所有单位等参加的小区管理组织。从实际出发制订小区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小区内治安、调解、卫生、计划生育、环保、绿化、生活服务、房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办事效率高。管理队伍认真负责、责任落实。管理人员有明显的标志,整体素质好。充分发挥居委会和管委会的作用,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要求。
四、社会风气好。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小区内有居委会、管委会组织的文明市民学校,经常开展教育、规范活动。有固定、美观的宣传标语和板报、报廊,营造浓厚的精神文明建设氛围。居民自觉遵守《市民守则》、《文明公约》和《八要十不准》规范,争当文明市民的风气浓厚。好事有人夸,坏事有人抓,民事纠纷少,互帮互助好,计划生育合格率达标。小区内无婚丧事大操大办,无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创建工作好。创建工作组织落实,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共建活动。定期开展评选"文明楼院"、"文明户"、"文明市民"活动,多数家庭成为"文明户"和"五好家庭",多数成人成为文明市民。小区内设有专兼职文明监督岗,进街入巷,指导居民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小区文化生活健康丰富普及,积极开展特色文化家庭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六、服务工作好。社区服务网络健全。积极开办托儿所、卫生站、综合服务中心等,服务功能完善,住户生活方便。设置有公用电话,行路方向平面图和楼院幢号标志。优抚工作落实,烈军属、残疾人、孤寡老人有人照顾,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组织辖区内居民建立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对居民实行有偿或无偿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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