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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党发〔2000〕1号)
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全面上水平,对于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1.社区精神文明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政府一些社会事务和管理职能转移到社区,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给社区,大量离退休人员、外来人口和下岗职工进入社区,老龄人口在社区的比重逐渐增加,社区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市民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市成片危陋平房改造基本完成,百万居民迁入新居,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适应形势,抓住机遇,切实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社区是组织和教育群众的重要阵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整体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加大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但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一些社区的教育和管理职能弱化,思想政治工作出现空白点,封建迷信活动和非马克思主义思想乘虚而入。"法轮功"邪教组织在社区这块阵地同我们争夺群众。各级党组织要举一反三,扎扎实实地抓好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和群众工作,用马克思主义牢牢占领社区这块阵地。
二、认真落实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
3.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天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的生活质量为目标,广泛发动群众,调动一切力量,努力建设环境整洁优美、服务便利全面、风气健康向上、治安稳定有序、基础设施完善、文化生活活跃丰富的文明社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上水平,为实现天津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4.加强社区教育。坚持不懈地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大道理。当前,要特别针对"法轮功"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影响、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下力量做好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和外来人口的思想教育、把工作做到居民家庭,扩大覆盖面、消除空白点。把文化艺术和生活知识纳入社区教育内容,融思想性与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因地制宜地办好基层党校、市民学校和家长学校,做到有阵地、有教材、有师资。在居民小区设置宣传栏、阅报栏和黑板报,巩固社区教育阵地。
5.搞好社区服务。从群众最关心、最企盼解决的问题入手,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市、区、街道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建立服务站,形成四级网络,服务千家万户,方便居民生活。卫生、房管、供水、供电、供气等"窗口"单位,要发挥行业优势,把服务延伸到社区,主动面向群众,服务居民。大力提倡居民群众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劳动,为社区、为他人提供服务。壮大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关心社区内的特困家庭,送温暖,献爱心,不让一户过不去。搞好下岗职工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创建社区服务实体,寻找就业门路,开辟就业渠道。支持兴办老年公寓,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倡导无偿服务,发展低偿和有偿服务,推动发展社区服务产业。
6.优化社区环境。坚持专兼结合,广泛发动群众,治理和改善社区环境。推进"楼道革命",让楼道"亮起来,净起来,白起来"。拆除各种违章建筑,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袋装化,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强化重点道路和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占路市场要按照市、区规划逐步实现退路进厅,规范市场秩序。植树种草,养绿护绿,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努力实现社区环境"绿、亮、净、美、优"。集中财力物力,每年建成一批"精品小区"。
7.活跃社区文化。依托社区资源和人才优势,组织群众合唱队、秧歌队、晨练队、书画社等业余文化团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热情支持、积极引导群众自发的健康文化活动。倡导专业文化团体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提高社区文化品位。要特别注重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办好老年大学,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使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生活充实。建立和完善文化体育设施,居委会要有综合性的活动室,街道要有文化活动中心,改作他用的要限期恢复。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社区文化市场,保障社区文化健康发展。
8.维护社区治安。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治安防范。加强社区流动人口及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遏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的滋生蔓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搞好普法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组织发动群众建设安全居民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采取新建与扩建、改建相结合的方法,大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硬件建设,特别是要健全和完备服务、文化、体育、环卫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并随着社区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完善,为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三、积极探索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10.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精心设计群众认可、乐于参与、易见实效的活动载体,把群众参与程度和满意程度,作为检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增强社区意识,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住小区,爱小区,建小区,管小区",充分发挥群众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11.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从"人、家、院、片"入手,以提高市民道德素质为主题,开展争做文明市民活动;以弘扬家庭美德为主题,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以建立"友善、和睦、亲情"的新型人际关系为主题,开展创建文明楼院活动;以优化群众生活环境为主题,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活动。坚持分类指导,对工作基础和硬件设施比较好的小区,重点抓巩固和提高;对实施危陋平房改造和"安居工程"新建的小区,重点抓管理和完善;对工作基础薄弱或硬件设施较差的小区,重点抓攻坚和改善。建成一片、巩固一片、发展一片,最终实现创建文明社区的目标。
12.大力推进社区共建。各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搞好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区创建活动。努力探索社区共建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法,拓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企街共建、校街共建、区域共建等领域,提高社区共建的质量和参与度。重视开发社区内的设施、人才、信息等资源,认真开展街道、居委会与驻街单位之间互惠互利的双向服务,提倡驻街单位将文化体育设施,在双休日和空闲时间向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整体优势。
13.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作用。共产党员要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街道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各种公益活动,诚心诚意为群众服务,用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
14.宣传推广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宣传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发挥他们展示文明、传播文明、带动文明的示范导向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和社区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居民群众身边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热心公益事业等先进典型,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先进活动,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切实加强对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15.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1999〕17号)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文明委协调指导,文明办组织推动,各方面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办事处对本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负总责,通过街道和驻街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等形式,组织推动、检查督促、全面落实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16.建立和完善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层层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做到工作有人推进,措施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确保各项任务一件一件地落到实处。把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作为考核区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17.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对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市文明委要制定和完善评选标准,加强检查和考评,每两年命名和表彰一次市级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社区作为综合性荣誉称号,包括环境、卫生、绿化、治安等各项内容。控制单项评比数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驻街单位评选市级文明单位须经街道工委的同意。
18.加大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经费要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用以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社区功能。拓宽渠道,提倡社会各界、广大居民捐助社区公益事业。
19.培养社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培养一批善于做群众和社区工作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文化普及工作者、体育健身普及工作者,认真搞好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形成一支专兼结合、干群结合、素质较高的社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
20.着手制定《天津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2001-2005年)》。按照把天津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经济中心的要求,确立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和实施步骤,分阶段、有重点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各区街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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