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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科技厅(科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发展,是以江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
重大决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人才是最关键、最根本的因素,应当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各类人才,特别是科技人才投身西部建设。1997年以来,科技部、团中央联合实施了"科技扶贫青年知识分子促进行动",动员和组织了大批科技界青年志成愿者和科技企业为贫困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提供志愿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也使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在服务的实践中了解了国情,提高了素质。志愿服务这项工作已经成为新时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途径,成为新形势下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成为促进各类青年人才为西部地区服务的有效方式。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对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更好地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在扶贫开发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和突击作用,共青团中央、科技部决定在"十五"期间,组织实施科技青年志愿者西部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方式
"西部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和组织科技界青年志愿者在西部地区开展科学普及、科研规划、产品开发。技术指导、市场调研、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其实施方式包括:
扶贫接力。以定期轮换的方式向西部贫困地区派遣青年科技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参与扶贫接力的志愿者在贫困地区服务的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具体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短期服务。根据西部地区的实际需求,组织科技界青年志愿者,开展半个月左右的志愿服务活动。
远程服务。依托中国志愿服务网,建立西部地区网点以及需求信息库,实现志愿供需信息的网上对接。
志愿捐助。组织和动员发达地区的科技企业向西部地区无偿捐赠实用技术和产品。
二、实施范围和步骤
受援地区原则上在西部国定贫困县中选定。派遣青年志愿者以就近就便为原则,以支援本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省定贫困县及省内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为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福建、辽宁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副省级城市以及在京各系统单位以援助对口扶贫省(区、市)为主。
2001年,团中央、科技部拟选择西部五个省(区、市)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三、招募对象与方式
志愿者主要从大中城市中招募,同时也欢迎其它城镇的志愿者参与。应募者应具有奉献精神,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西部贫困地区科技发展等方面的服务要求,年龄一般在20-40岁之间,确系受援地区需要的专门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统一选拔的基本原则。招募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社会招募。通过新闻媒体和其它形式发布招募启示,举办招募说明会,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二是组织招募。各级团委、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组织系统开展动员工作。
四、组织管理
"西部行动"由共青团中央、科技部共同组织实施,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科技分会。各省(区、市)团委、科技厅(局)根据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招募单位负责向参加"西部行动"的志愿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受援地的县级团委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日常管理。
五、政策保障
"西部行动"作为促进西部人力资源开发的一种有效方式。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参加。
参加"西部行动"是机关青年干部下基层锻炼的重要途径。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基本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提供假期探亲往返受援地的交通费。地市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把派遣本单位青年干部参加"西部行动",纳入干部培养规划。表现优秀的在晋级、晋职时给予优先考虑。
科研、教学人员参加"西部行动"的,其志愿服务时间计入专业工龄,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基本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提供假期探亲往返受援地的交通费,在职称评定中与同等资历人员享有同等权利,表现突出的应予优先评聘。
企业待岗科技人员志愿参加"西部行动"的,服务期满后,有关部门根据志愿者的实际表现推荐上岗。
企业向贫困地区捐赠产品和技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六、资金落实与管理
"西部行动"所需资金采取社会募集为主、党政支持为辅的方法解决,在继续加大社会募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争取社会各方面资金以及国际资金支持的同时,"西部大开发"科技专项行动将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支持"西部行动"的实施。
社会募集的资金须汇入省级(副省级城市)以上青年志愿者协会指定的银行帐号,根据捐助者的要求和项目实施情况统一划拨。资金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尊重捐助者的意愿,建立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七、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西部行动"是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是促进贫困地区科技进步和青年科技知识分子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各地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加强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
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地要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保障政策,要根据受援地区的实际需要,认真研究服务需求,确定服务岗位和服务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选拔志愿者要坚持自愿原则,严格审核。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开发社会资源,确保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加强协作,优化配置。各地在实施"西部行动"中,要按照"十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强与"西部大开发"科技专项行动、科普行动计划、科技扶贫计划等工作的衔接和配合,合理配置各种资源。
注意总结,加强宣传。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对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注意总结经验,对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的典型,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有计划地组织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动员更多的社会成员支持和参加"西部行动",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具体事项可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科技部青年联合会联系。
团中央联系人:侯宝森,电话:(010)85212197;科技部联系人:沐华平、赵静,电话(010)68512075。
附件:"西部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共青团中央 科技部
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西部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组 长:
朱丽兰
科技部部长
周 强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副组长:
李学勇
科技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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