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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从严从细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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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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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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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推荐评比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着眼树立大局意识,评出团结氛围,推动全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文明城市的推荐测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突出"五严"要求,确保测评推荐工作科学公正。一是建立严密的测评推荐工作指导体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对测评推荐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主任梁平波等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部署,组成测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建立领导机制、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确保测评经费、制定实施方案等工作。省文明委召开了全省11个市委书记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央文明委有关文件精神,强调测评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进行。测评初步数据汇总后,省委召开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一致通过了测评结果。二是对测评人员进行严格的系统培训。省文明办、省统计局联合举办了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班,为测评人员进行系统讲解,使参加测评的人员全面理解、正确把握测评内容和规程,提高业务技能。三是设置严密的测评工作程序。对测评工作的每一道程序都进行严密的设定,做到被测评对象随机、测评内容随机、测评程序保密。对测评数据采信标准进行设定,做到定量数据以统计报表、统计公报、省级部门法定统计数据为准,定性数据以原始材料和取得的证据为准。对测评主体进行规定,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个工作小组从头到尾固定工作人员,同一个内容同一批人对参评城市展开测评,做到一双眼睛看到底,一件事情做到底,一个问题问到底,一个标准统到底,确保一视同仁、前后一致、客观公正。四是对测评人员提出严肃的工作纪律。规定测评人员在测评过程中,不吃请,不收礼,不收土特产,确保各项测评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同时,拨专款保证测评工作人员的吃、住、行费用。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一封告状信件,也没有发现工作人员泄密行为。五是对测评的具体内容和结果严格保密。省委常委会研究作出决定,所有参评城市不得打听测评结果,不得查阅测评数据,确保测评工作人员的权利不受侵害,确保受测评单位和市民的权利不受侵害,避免产生因斤斤计较而引发不和谐的现象。
抓住"五个环节",确保测评工作的严谨有序。一是抓好申报和初评环节。确定了公平参与、机会均等,保护各地创建积极性、体现效率的原则,允许全省11个市各推荐一个参评城市,进行第一轮筛选。对进入第二轮测评考核的城市,按得分高低得出最后的推荐城市。二是抓好法定数据收集环节。在对参评城市实施测评之前,省测评小组要求省直14个厅局在半天时间内,将测评体系涉及到的数据汇总到省统计局,避免测评过程中出现上下数据不对称、数据失真和弄虚作假现象。三是抓好问卷调查环节。测评人员一旦发现有抢答问卷的现象,立即更换场地和访问对象。在输录问卷数据时,聘请具有较好素质和技能的志愿者承担输入工作,避免数据录入失真。四是抓好测评中涉及疑难问题的分析和集体确认环节。建立了一周一次"情况分析会"的工作机制,针对测评工作中出现的统计口径不一致和采集信息遇到的疑难问题,以《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为依据,及时进行集体论证,集体作出测评意见,并建立书面的签字档案。五是抓好后勤保障环节。省财政拨出60多万元专款,用于测评工作的场地租借、设备添置、食宿交通费用等,做到测评工作不与参评城市发生任何费用关系,确保测评工作不因经费而影响进度,确保测评结果不因地方待遇而失去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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