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发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了学习宣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氛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暨2006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贴近”的要求,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以促进社会风气不断改善为目标,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在全省掀起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热潮。要搞好“五个结合”,抓住“三个重点”。“五个结合”:一是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与加强爱祖国、爱青海、爱家乡以及“五个特别”精神教育结合起来。二是与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三是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四是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五是与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三个重点”:一是重在深入人心。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人们牢记“八荣八耻”的基本内容,理解“八荣八耻”的丰富内涵,熟知“八荣八耻”的行为规范,使“八荣八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入耳入脑入心,成为全体公民的广泛共识。二是重在联系实际。要立足自身,注重言行,着眼养成,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贯穿到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知行合一,言行一致,成为全社会的道德规范。三是重在弘扬正气。要旗帜鲜明地崇尚真善美,抵制假恶丑,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风气、行业风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为青海的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工委、省教工委、省军区、武警青海总队政治部、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省交通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青海日报社、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关工委、各州市地文明委(文明办)
1、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军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文艺汇演、组织英模报告团巡回演讲等活动。
2、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八荣八耻”作为教改内容,组织“知荣辱、树新风、建设文明校园”活动、专题读书活动和新童谣编创传唱活动,唱响反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优秀歌曲。
3、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组织“五老”报告团开展“八荣八耻”宣讲报告活动,编写出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通俗读物和宣传读物、宣传口号,发放到社区、农村和家庭。
4、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等传播工具,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发现和宣传典型。制作播出一批以“八荣八耻”
为主要内容的电视公益广告。在城市社区、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荣辱观的标识。
(二)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工委、省教育工委、省文明办、省民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牧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委外宣办、省发改委、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省科协、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地文明委(文明办)
1、把树立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修订相关内容和评比标准。
2、解决在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旅游出行、城乡环境、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评选表彰优秀机关干部,组织开展“学党章、知荣辱、找差距,我为党旗添光彩”活动。
4、加强师德建设,组织师德报告团巡回演讲,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
5、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暑期主题实践活动。
6、组织开展 “公民道德宣传日”、重要历史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等活动。
(三)大力营造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文联、青海日报社、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各州市地文明委(文明办)
1、生产推介体现民族传统美德和鲜明时代精神的优秀文学作品、优秀影视剧和优秀文艺节目。
2、引导娱乐节目、都市报纸、时尚杂志、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商业广告,反映道德风貌的主流。
3、组织广场文化活动,举办“文化活动周”、“科普宣传周”、专题展览、动漫展示、影视展映、大型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
4、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定期免费开放。
(四)推进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的“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委外宣办、省教工委、省教育厅、省内各高校、各州市地文明委(文明办)
1、在新闻、校园网站开辟宣传“八荣八辱”网页、专栏。
2、引导网民自我约束,相互监督,文明上网。
三、2006年学习实践活动行动方案
(一)七.一前夕在西宁体育馆举办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部队官兵、学校学生、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等代表参加的“省垣庆祝建党85周年群众歌咏大会”。唱响共产党人的正气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西宁市文明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委宣传部、西宁市文明办、西宁市文广局
(二)举办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主题活动。组织开展“长征精神进校园”活动。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工委
责任单位:省教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
(三)举办以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7周年文艺汇演。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
协办单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州市地文明委(文明办)
(四)开展以“感悟光荣、体现文明,我为环湖赛添光彩”为主题的群众性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
借助环湖赛这个载体,以沿途各地为重点,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宣传、文体活动和文明言行、美化环境、优质服务等活动,充分展示青海各族人民对成功举办“环湖赛”的自豪感和光荣感,展示青海人民热爱祖国、热爱青海、热爱家乡、民族和谐、团结友善、勇于进取、文明开放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为环湖赛营造文明、欢乐、祥和的节目氛围和人文环境,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既具体又生动地向前发展。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体育局、省文化厅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体育局、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财政厅,海北州、黄南州、西宁市、海东地区文明委(文明办)
(五)开展以“以身作则、带头实践”为主题的党政机关干部学习实践活动。
开展争创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处室和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评选新一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建设“三型机关”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先进机关党委,“七一”前表彰一批省直机关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牵头单位:省直工委
责任单位: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
(六)召开公检法、英模代表、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等不同层面的学习丁照沣同志英雄事迹座谈会,进一步总结和弘扬丁照沣同志的先进事迹。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协办单位:西宁市文明办
(七)在全省高校大学生中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团结互助”主题实践和宣传活动。
以民院师生真情关爱本院病困学生徐明强、西宁地区文艺界人士举办募捐义演、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慷慨捐助等感人事迹为载体,通过有效形式,在高校大学生中大力弘扬“关爱他人、团结互助”精神,达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省教工委
协办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厅、青海日报社、省内各高校
(八)在未成年人中开展“祖国发展我成长、青海建设我准备”主题教育活动。
1、举办“庆六一、花儿绽放”大型文艺汇演活动。
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各级各类小学和幼儿园、省妇联
2、在中小学中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一封信的征文评比活动。
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
协办单位:各级各类中小学、省妇联、省广电局、青海日报社、省文联、省邮电管理局
3、深化节约资源“四个一”活动,引导少先队员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先锋队作用。
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妇联
协作单位:省广电局、青海日报社
(九)在大学生中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实践系列活动
1、举办首届青海大学生电影节。从6月18日开始至28日结束。放映以爱国主义、革命传统、英雄人物生平事迹为主题的影片50部,举行大学生影评活动,在报纸开展征文评选活动,省电视台做一期节目。
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教工委、省文明办
协办单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青海日报社,省内各高校
2、邀请全国青年志愿者服务贡献奖获得者贾红霞及“十杰青年”走进校园为大学生做专题报告。用先进典型事迹,促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校园、进课堂。
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教工委、省文明办
协办单位:省广电局、青海日报社,省内各高校
3、举办第三届青海省大学生辩论赛。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容和要求同辩论赛结合起来,贯穿活动始终。
牵头单位:团省委、省教工委、省文明办、省关工委
协办单位:省广电局,省内各高校
4、开展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征文评选活动。设置20-30个奖项。
牵头单位:省教工委、团省委、省文明办
协办单位:省广电局、省文联、青海日报社、省内各高校
5、举办以“学习八荣八耻、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青海省高校大学生演讲比赛。
牵头单位:省教工委、省文明办
协办单位: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内各高校
6、举办建党85周年青海省高校大学生歌咏比赛。
牵头单位:省教工委、团省委
协办单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内各高校
7、举办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手机短信比赛,9所高校各10名学生参加决赛。
牵头单位:省教工委、省文明办、省通信管理局
协办单位:省广电局、团省委、青海日报社、省内各高校
8、开展由大学生广泛参与的“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评比条件、测评方法、评选标准征集活动和创评表彰活动。
牵头单位:省教工委、省文明办
协办单位:团省委、省内各高校
9、召开高校党务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辅导员表彰大会,把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要考核评比内容。
牵头单位:省教工委
协办单位:省内各高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牵头单位负总责,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协作单位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具体抓,务必按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二)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协作单位按计划、分阶段推进工作。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汇报情况,与省文明办联络。各责任单位、协作单位要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三)各牵头单位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加强检查指导,责任单位、协作单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一次汇总报省文明办。
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