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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2006-06-26 来源: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省委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部署、市委关于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⑴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编制厦门市"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厦门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强做大厦门经济特区、全面推进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不断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人的素质显著提高;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形成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先后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等殊荣。

    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才能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只有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实际成果,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得到群众的认同和参与;只有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薄弱环节,更加注重城乡协调,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推进。

    "十五"期间,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有的还缺乏足够的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个别部门和单位抓创建工作时紧时松,从而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不够巩固,一些问题时有反复;城乡发展还不平衡,区域差距仍然较大。这些问题需要在"十一五"期间努力加以克服。

    "十一五"时期,是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重要机遇期。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厦门在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显;经济特区创办以来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为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实践,为"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十一五"时期,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还面临严峻的挑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作为经济特区,厦门既要向世界展现中华文明博大精深的魅力,又要积极借鉴世界文明发展的先进成果,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的历史性贡献;在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⑵活动中,面临与现代文明城市要求上的差距和与国内众多先进城市的激烈竞争,作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厦门要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继续在全省、全国发挥排头兵的作用,实现精神文明建设新跃升。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八荣八耻"为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省委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部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文明程度,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提供强大精神支撑,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发展目标

    2、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文明程度,进一步彰显"温馨、和谐、活力、创新、生态"的城市魅力;扎实推进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现经济更加发达、文化更加繁荣、法制更加健全、环境更加优美、人民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力争2008年再次以优异成绩位居全国文明城市前列。

    ----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大力弘扬,城市精神进一步彰显,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守,民主法制意识普遍确立,市民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提升。

    ----文化发展文化交流充满活力。艺术之城建设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共文化设施更加完善,文化经济迅速发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品牌不断涌现,文化领域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厦台文化交流更加密切。

    ----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健全优质。科技之城建设步伐加快,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彰显;教育之城建设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普及,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健身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国内领先。高效利用资源,推广节能技术,推行绿色消费,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市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形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居环境。

    ----以法治市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制宣传全面普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加完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社会评价体系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基本形成,民主建设稳步推进,社会发展安定有序。

    ----城市乡村同步建设协调发展。城市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科学有序,社会资源配置合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城乡差距明显缩小,文明生态村和文明村镇不断涌现,小康全面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推动。新一轮创建活动持之以恒,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新特色,涌现一批知名品牌;创建水平不断提升,现代化文明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3、坚持开展理论教育

    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全市人民,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增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责任心。进一步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理论武装情况作为评议、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和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功经验,扎实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理论学习的全面深入开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和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充分发挥党校、培训机构和讲师团的作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传媒的功能,引导社会民间组织,加大理论宣传力度,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创新思想政治工作

    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厦门和服务厦门的热情。充分利用郑成功纪念馆、陈嘉庚纪念胜地、厦门华侨博物院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教育活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

    创新思想教育手段。探索创新典型宣传的载体,努力提高典型宣传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广泛开展以加强基层思想工作为重点的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社会公平公正,把教育同维权、关心困难群体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对新的社会群体、新经济组织和工业集中区员工思想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来厦务工人员、下岗人员、城乡生活困难群众、被征地农民等群体的教育引导工作,用共同的理想、"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改革发展带来的实际成果,激励人心,凝聚力量。加强战略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思想教育,促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厦门目标的实现。

    5、精心培育提炼城市精神

    在特区精神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形成的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团结向上精神的基础上提炼厦门城市精神。发动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对厦门城市精神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厦门特点、丰富的精神内涵且简明易记的城市精神。加强对城市精神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城市精神融入到每个市民的思想观念中去,转化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二)全面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6、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充分利用舆论宣传传媒阵地,组织社会主义荣辱观宣讲团、报告团,采取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军营、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坚持知行统一,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好人民公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清政廉洁的形象。加强师德建设,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明礼仪"、"平安斑马线"、"共铸诚信"、"道德评议"等多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人们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坚持把践行"八荣八耻"要求与为百姓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活动实效。

    建立完善监督、激励机制,把"八荣八耻"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表彰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广泛群众基础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修订完善领导行为、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等具体行为准则,强化自律和他律。

    7、加大道德建设力度

    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学习宣传《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和《厦门市"十不准"规定》,继续开展"公民道德大家谈"教育活动,办好《公民道德论坛》栏目。深入开展以"学雷锋"、"公民道德宣传日"⑶等道德宣传实践活动,办好各类道德教育学校,倡导科学文明新风,不断提高市(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重视抓好以年青父母为主要对象的家庭美德教育,深化"美德在农家"活动,构建和谐家庭。

    大力加强来厦务工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发挥企业、社区和来厦务工人员培训中心、文化中心、服务中心等阵地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岗前培训为基础,以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为中心,以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的多层次培训教育体系,提高整体素质。

    积极推进农村新风工程建设。根据农村城市化进程需要,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加强"八荣八耻"教育,深入开展"三讲一树"⑷、"六提倡、六反对"⑸、"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废除陋习"等活动,引导农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文明意识。

    8、突出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重视学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构建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开展"五德"、"五小"⑹教育等各类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加强家庭教育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市、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推进社区家庭教育学校的建立,实现每个社区都建有家庭教育学校;发挥社区平台作用,统筹规划社区教育资源,按照"五个一"⑺创建标准,培育示范点,建设"三位一体"⑻教育体系。

    完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积极构建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市、区、社区三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网络。加快南湖儿童主题公园、市青少年宫改建扩建工程步伐,建设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区要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少儿图书馆,各社区开辟专门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地。规划、建设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青少年道德体验实践基地,办好园林植物园、竹坝华侨农场等一批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示范点,做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育功能定期考核、评估。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大学生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深入开展社会实践,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择业就业、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寓思想政治教育于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之中。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富有实效的网络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9、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在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加大政府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贯彻"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方针,在市场运作中壮大竞争实力。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要分类指导,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艺术水平和市场演出能力。着力保护闽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一院三团"⑼,强化对闽南地方戏剧的开发力度,提高对台文化交流水平和运作能力。

    10、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落实厦门市文化基础建设规划,注重引导社会资金兴建兴办发展文化经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各种设施。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区级文化设施、街镇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建成市文化艺术中心并投入使用,建设厦门歌剧院(即厦门海峡艺术交流中心)、厦门闽南戏曲艺术剧院以及小白鹭艺术剧院、集美文体中心、海沧文化艺术中心、同安文化中心、翔安文体中心等。建设海湾公园文化广场、文化艺术中心广场、集美大学城市文化广场、翔安高科技开发区文化广场等。各区图书馆达到三级以上、文化馆达到二级以上、档案馆达到省二级馆标准。

    11、大力繁荣群众文化

    充分发挥各级文化设施和社会文化机构的功能作用,加强群众性文化骨干培训,促进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每三年举办一次群众性文化艺术节,每年举办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比赛或展演,常年开展"温馨厦门"等群众自发参与的广场文化系列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市民文化参与度与文化品位。

    12、举办重大文化活动

    举办大型活动,繁荣艺术创作,促进精品建设。艺术创作充分发挥厦门优势和闽南特色,在现代题材作品创作领域有较大突破,力争一至两部作品入围国家精品工程。办好"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中国国际钢琴(厦门)比赛"、"厦门全国漆画展"、"海峡两岸艺术节"、"海峡两岸龙舟赛"、"鼓浪屿钢琴节"等具有文化创意、提升文化价值的大型活动。努力实现文化艺术活动规模化、品牌化。

    13、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理顺文化市场监管体制,建设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执法严谨的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加强对网吧、音像制品、文化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管理,规范书报刊经营摊点,坚决查缴非法出版物,加强著作权、版权保护,严厉打击音像制品的走私、盗版行为。

    14、促进厦台文化交流与合作

    办好重大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好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闽南语歌曲大奖赛、海峡两岸大学校园歌手邀请赛,办好"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月圆"中秋焰火晚会、海峡两岸文学笔会等。加大文化团体赴台赴金演出交流频度。组建对台文化交流中介机构,推动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

    拓宽入岛宣传渠道。进一步办好厦门卫视和闽南之声,全力推动厦门卫视入岛落地,提高闽南语广播电视节目和动漫的制作水平,打造闽南语广播电视节目和动漫的生产制作基地。充分发挥厦门对外图书交流中心的作用,积极推进海峡两岸书报刊进口销售网络建设。

    加强对台文化交流研究。注重台湾与闽南的文化、民俗的学术研究与交流,加强涉台文物古迹的调查、保护,建立涉台文物古迹信息资料库,服务台胞寻根谒祖。

    15、拓展广播电视业与新闻出版业

    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综合实力,大力推动优秀广播电视作品制作和传播,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数字化进程,使广播电视的科技新成果,成为提高市民文化生活和城市文化品味的有形动力。

    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紧紧围绕市委的战略部署,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增强新闻工作者素质,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发展出版业发行连锁经营,加强书报刊发行网点建设,加快印刷业发展步伐,促成印刷工业园区建设,培育具有国际知名品牌的印刷企业。积极推进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数字出版的发展,开发和运营反映时代特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网络精品。到2010年,新设图书发行网点150个,适当增加报刊、期刊种类,音像制品拥有自主版权的出版节目年增长率达到40%。

    16、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研究,加强对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推出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突出应用性对策研究,完善社科成果评奖机制,加强社科队伍建设,筹建"厦门社会科学院",发挥社科联及其所属各协会的作用。拓展优势学科,努力打造具有厦门特色、较为完善合理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

    (四)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17、建设创新型城市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环境,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科技研发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发展各类综合型、专业型科技孵化器,建设一批公共检测、共性技术开发、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等专业化开放式平台,为科研成果的研发及产业化提供基础条件。

    加快高素质创新科技队伍建设。造就若干个对重大科技问题进行学科交叉研究的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或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科带头人、产业科技带头人,培育一大批在高新技术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技术能手。2010年全市发明专利申请数达到800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

    大力发展科普事业。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建立科普事业的良好运行机制,形成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到2010年,所有行政村建有一个科普宣传栏。

    "十一五"期末,力争使我市科技综合实力达到国内中上水平,人均科普投入达到2.0元/年,科技成果应用率达8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65%左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总值的比重达45%。

    18、构建区域性教育中心

    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9.8%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95%以上。扩展优质教育资源,一级达标校在城乡均衡布点,并辐射周边城市。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升学率巩固在95%以上,努力开发优质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功能。"十一五"期间,技术工人数占企业各类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工人中所占比例从现在的7%提高到13%。

    加强全民终身教育。各类成人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社区教育网络进一步发展健全,街道社区学校覆盖率达75%以上,社区教育辅导站(点)达85%以上,全市人口非文盲率保持在97%以上,每年培训在岗职工32万人次。

    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基本完成厦大-曾厝安、集美、翔安三大文教区建设,协调和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实现每万人口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600人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以上,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建立一支千名合格校(园)长队伍的基础上,培养选拔百名骨干校(园)长。重点培养20名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型教师、10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名师、名校长。

    19、构筑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加大对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等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传染病防治,做好成年人精神卫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妇幼保健工作。

    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合理规划、调整三级医院规模和数量,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满足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和临床医学研究,加强医学人才建设,扶持发展优势特色专科,提高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药品市场管理,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

    完善社区、农村卫生服务。加强卫生资源合理配置,调整充实社区、农村卫生机构;加大对镇(街)社区卫生机构的扶持力度,提高城乡卫生服务水平;调整医保政策,引导群众"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实施"农民健康工程",逐步缩小城乡医疗卫生差距;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全民健康教育。社区市民建立完备的健康档案。

    "十一五"期间,我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77岁以上;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十万分之五、6.8‰、5.77‰以内;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300人以内。

    20、加快体育事业发展

    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以市体育中心为基础,区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主体,社区、居住区体育设施为配套的三级健身设施体系。体育场馆设施人均达到1.2平方米,城市社区100%、农村乡镇80%建有公益性体育健身设施。

    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占人口万分之十二以上,社区、农村、学校等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全面开展,体育人口超过50%。建立厦门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区级国民体质监测站、街道(镇)国民体质监测点,实施厦门市民体质监测工作。

    打造厦门优势体育品牌。重点巩固和发展羽毛球、乒乓球、马拉松、田径、帆板、足球等传统优势项目,培养和输送拔尖人才。建立完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输送及管理机制;培育完善体育训练竞赛表演、健身娱乐、人才技术信息市场和用品等四个体育品牌市场。

    2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合一"保险制度和城乡低保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市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等,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的保障水平和来厦务工人员的参保水平,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体系。2010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23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5%,力争完善全民社保。加强社会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实现租赁房和保障性商品房覆盖整个市域范围。

    健全社会救助机制。逐步形成组织网络化、管理制度化、服务社会化、救助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提高社会救助能力,保障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发挥各类慈善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捐助网络建设,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五)持续推进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22、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落实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创建点评会,落实责任,长抓不懈。把文明城市的任务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行业。

    突出重点。不断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抓好卫生死角、文化市场、不文明交通行为、食品卫生、污水排放、公共安全等问题的治理,确实做到"城市管理上水平,百姓得实惠"。

    全民参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在群众"认同、满意"上下功夫。广开建言献策渠道,加大群众评定、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巡访员、交通文明督导员、市容考评员等的作用,广泛发动市(村)民群众参与各项创建活动,把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3、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抓好社区思想教育、创建活动、文化阵地、管理服务、工作队伍等五个环节,扎实推进"科教、文体、卫生、法律、涉台教育、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进社区"活动。突出和谐社区、学习型社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等建设,不断丰富和拓展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安全社区"、"绿色社区"、"阳光社区"、"科普社区"及"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服务群众"的原则,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物业管理部门配合,发动社区党员、干部和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支持社区活动,形成创建网络。2010年,全市90%社区达到区级以上文明社区标准。

    24、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进一步完善行业窗口考评、测评和监督管理机制,使创建活动更加规范科学,促进行业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创建一批行业服务品牌。深化"共铸诚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巩固中山路、龙头路、禾祥西路全国、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路"创建成果,再创建1-2条省级以上示范街路。深化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巩固提高鼓浪屿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先进单位创建水平,力争进入全国文明风景区行列。再创建2个省级文明风景区。

    25、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规范文明单位的创建与管理。修订和完善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不断拓展创建领域,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延伸到乡镇企业、台资企业等非公经济组织;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到2010年,省、市级文明单位的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创建一批文明单位标兵。

    广泛开展各类共建活动。深入开展军警民双拥共建活动,巩固深化"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不断提高共建活动水平。到2010年,全市军警民共建点保持在600个左右,再创一批省级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继续深化区域共建、城乡共建、村企共建、村校共建等活动。

    26、努力打造创建品牌

    努力实施名牌战略。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创新能力,树立品牌意识,不断完善"爱心超市"、心理健康教育、来厦务工人员教育和非公经济组织"四比"⑽教育活动品牌;不断打造社区建设、行业建设、村镇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一批新的创建品牌。建立健全品牌创建机制,加强各类品牌管理,进一步完善创建品牌的考评标准、考评制度及奖励办法。做好创建品牌的申报、注册,抓好总结推广,发挥品牌效应。

    (六)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7、创建文明生态村

    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2010年,力争50%的村庄完成环境整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力争全市无害化农产品基地扩大到5000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型零排放养殖普及率达到80%以上。认真总结20个生态村先行试点的成功经验,巩固扩大创建成果,"十一五"期间,再创建一批的文明生态村。

    28、深化文明村镇创建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村镇评选标准》的任务指标抓好责任分解,推动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信用户"和"平安村镇"等创建活动。加大农村创建投入,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面。认真总结经验,打造一批新的村镇创建品牌,培育一批在全国、全省领先的典型。50%的村镇建成区级以上文明村镇。

    29、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数字电视、互联网进村入户工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到2008年,实现全市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到2010年,力争100%的镇(街)建有一个健全的文化活动中心,80%的村(居)建有文化室、图书室、体育场等活动场所。

    加大对农村业余文体组织、表演团队和农村电影放映队的支持力度,壮大业余文化队伍。加强优秀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与扶持,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引导民间信仰、民俗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30、推进城乡共建

    深化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扩大市直机关、区直机关部门、城区文明单位、驻厦部队与农村开展结对共建,找准合作项目,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办实事。

    实现城乡一体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硬质路面进村,自来水、有线电视、村民电表进户工作的落实,整合区域资源,实现城乡文明程度的共同提高。引导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三农"建设,实施"金包银"⑾工程建设,着力做好20个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试点村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

    31、科学规划精心建设

    构筑中心城市框架。围绕"一主四辅八片"⑿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坚持"优化本岛、拓展岛外、两翼并举、各有侧重、集约高效、持续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方针,建设具有强大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集聚扩散能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初步形成海峡西岸航运物流、旅游会展、商务营运、金融保险、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中心。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升本岛城区功能,加快岛外新城区建设,搞好海域整治开发工作。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综合高效的交通枢纽,形成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提高城市运转效率;加快大型市政工程建设,建立完善优质可靠的给排水、供气、供电等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保障能力;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201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30平方公里,其中岛外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30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到75%以上。

    32、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工程,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处置和陆域污水排放管理。全面落实海洋功能区划,保护修复海洋生态系统,加强珍稀动植物物种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海域资源。加快城市生态绿地系统建设。

    到201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质V类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危险废弃物实现零排放,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

    33、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高效利用资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土地向重点发展领域倾斜,土地利用结构和效率不断优化;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开展海水综合利用,大力推广中水回用⒀,合理利用地下水,节约利用水资源;限制高耗能、低效率行业发展,鼓励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开发利用节能产品和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发展使用清洁新能源,提高清洁能源的终端消费比重。

    做好回收利用。推行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减少最终排放;建立覆盖全市的废品回收网络,加强建筑渣土等工程废弃物和粉煤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提高废旧物资的再利用水平;倡导绿色消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

    34、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依法健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与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市、区、街三级管理的职能和权限,形成以市为主导、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为配合的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手段,运用信息化技术,健全城市管理法规,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条例、专项条例和相关法规性文件等,提高城市综合执法水平。坚持管理与宣传并重、教育和处罚同步,加强不文明交通行为、市容卫生管理等整治力度,营造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

    (八)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35、加强法制宣传

    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突出宪法以及劳动保障、征地拆迁、交通管理、妇女权益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规,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不断深化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居民、村民和来厦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36、完善地方立法

    围绕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和新一轮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科学安排立法项目,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扩大立法民主,提高立法质量,优先安排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保护城市风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立法。

    37、严格依法行政

    完善政府决策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制度、决策咨询制度,制定决策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建立行政决策的评估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推进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厦门"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及时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38、推进民主建设

    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保证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当家作主的权力。扩大社区直选试点。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

    改进基层民主管理方式。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权利。建立和推广民情恳谈会、干部民主评议和群众信访接待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形成全面表达、有效平衡、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

    四、保障措施

    39、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实施细则》,健全奖惩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不断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和"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的考核标准,把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人大、政协视察指导,群团组织密切配合,新闻媒体引导推进,城乡联动,军警民共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0、加大资金投入

    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每年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地方可支配财政的增长幅度。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发展文化产业,鼓励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各级财政要适当向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基层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倾斜。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统筹规划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合理安排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用好用足文化经济政策,落实《厦门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每年建设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办实事项目。

    41、配强工作队伍

    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区、系统、街(镇)、居(村)精神文明工作网络,根据实际,在总编制内充实和加强市、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办事机构,发挥其规划、指导、协调、督查、调研和管理的职能作用。健全各街镇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专兼职干部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42、注重调查研究

    着眼于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着眼于我国经济社会出现的深刻变化,着眼于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需要,深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新一轮创建工作的生长点和落脚点,组织开展城市文明指数指标体系调研、测评,为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新思路、新对策。健全完善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和研究课题,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认真总结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经验和做法,为新一轮创建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43、强化检查监督

    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结合实际,把本《规划》的目标与任务具体化、阶段化、责任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纳入领导干部的届期目标责任制中。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渠道,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反馈机制,让市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组织市民巡访团,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工作。市文明办要定期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