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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工作
     2007-04-11 来源: 福建日报

    4月10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工作会议在榕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宣部关于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精神,通报福建省组织参评进展,部署下一步参评工作。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唐国忠强调,“五个一工程”是由党中央倡导、中宣部组织实施的。实践证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中,“五个一工程”是重点工程、精品工程、综合工程、导向工程、示范工程,是先进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是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衡量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水平的重要标志。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把时间跨度定在十六大之后、十七大之前,既是对十六大以来我省文艺精品创作成果的全面检阅,也是为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有效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细化进度,严格标准、严肃纪律,精益求精、优中选优,顾全大局、有序竞争,加强宣传、集中展示,争取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导向示范作用,推动海峡西岸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繁荣发展。

    据了解,此次参选作品时间跨度为历届最长,凡2003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演出、播映的戏剧、电影、电视剧(片)、广播剧、歌曲,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出版的文艺类图书均可参评,删除了理论文章和理论专题片,图书也集中限于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共评选“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310件,评选出的作品将于2007年下半年进行展演、展播、展映,为党的十七大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记者 陈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