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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推行“村民事务代办制”增强服务功能
     2007-09-06 来源: 河北省元氏县文明办

    建设“村民中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农村的需要。“村民中心”是村两委班子了解村民愿望、为村民提供各种服务、解决村民实际问题的综合性载体。在建设“村民中心”过程中,如何增强“村民中心”的服务功能,扎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是我们考虑最多的问题。元氏县立足实际,在认真总结市级村民中心建设示范村-槐阳镇铁屯村建立“村民事务代办室”经验的基础上予以充实和完善,并在全县推广,走活了“村民中心”服务功能开盘棋。目前,全县已有80%的村建立了“村民事务代办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507名,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共为群众代办各类事项2000多件,办结率达90%以上,群众亲切地称之为“农事110”。

  一、关注民生,建立便民利民惠民的长效机制

    (一)农民群众办事难的实际呼唤村民代办组织。在农村,群众办事难是一种普遍现象,广大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常常会为一些自己不会办或办不了,而又急需办的事情发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受自身素质、认识水平、社会关系等条件限制,大多数群众不了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条文,遇到诸如办理证照、助学贷款、低保补助、法律诉讼等事情不知如何下手。另一方面,由于个别职能部门服务意识淡薄,对前来办事的群众颐指气使,吃拿卡要,或推或拖,办事效率低下,有时一件小事让群众反复跑多次;有时一件事情要往返多个部门,花不少冤枉钱、跑不少冤枉路,甚至拖上一年半载都难以办成,群众对此意见非常大。农民群众迫切希望能有一个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的组织和机构,作为他们的代办人。

    (二)农村干部为民服务亟需一种新载体。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为农民群众服务已成为基层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通过调查发现,由于“为群众服务”属于比较大的范畴,哪些方面该为群众服务以及通过什么样的形式来为群众服务等等,大多数农村干部的思想认识较为模糊,而且在这方面上级又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和严格的奖惩措施,因此农村干部为群众服务普遍存在着主动性、能动性不强的现象。如何创新一种载体,进而充分调动农村干部为民服务的主动性,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已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正是基于以上两点考虑,元氏县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构建和谐”这一着眼点出发,在文明生态村和村民中心建设过程中,从为农村干部服务群众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农村干部政策法规水平高、办事程序熟、社会关系广等优势的角度,本着“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农村实际,又体现党员群众意愿”的原则,提出了“以村为单位,设立专门组织机构,实行‘首问负责,一室受理,全程代办,无偿服务’的村民事务干部代办工作机制”的构想,并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选择铁屯村进行先期试点运行。经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铁屯村建立的“村民事务代办室”在解决群众办事难、难办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村“两委”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县委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建立“村民事务代办室”的实施意见》,在全县15个乡镇、208个村全面推开。

  二、创新载体,设立“村民事务代办室”

    元氏县推行的“村民事务代办”工作机制,就是在村民中心内设立代办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按照“便民、公开、依法、高效”原则,将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承接下来,进行“全程代办”。“便民”,即代办室实行24小时值班,全天候接待村民的合理诉求,做到“一室受理,全程代办,无偿服务”。“公开”,即所有的代办事项都要公开办事程序、承办干部、办结时间及办结结果等。“依法”,即所有代办事项都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办理。“高效”,即对代办事项的受理、办理过程都要迅速快捷,高质高效。其基本做法是:

    (一)设立机构,解决村民有事找谁办的问题。“村民事务代办室”,是为解决广大农民急需办却又不会办或办不了的事情而建立的一个组织机构,是针对广大农民群众办事难、难办事的实际而设置的。“村民事务代办室”要设在村民中心内的显要位置,有独立的办公地点。“村民事务代办室”人员一般3-5名,原则上有农村“两委”干部兼任,确须由村民担任的,要必须具备威望高、能力强、门路广、有无偿为民服务的热心等条件。

    (二)明确内容,解决为村民办什么事项的问题。一是为村民代办驾驶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纳税证、保险、身份证等各种村民生产生活中需要的证件;二是为村民代办助学贷款、小额贷款、低保申请等,如涉及到法律诉讼问题,为村民聘请律师;三是为村民提供信息咨询,为村民统一代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各种生产资料;四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办其它事项。

    (三)规范程序,解决如何代办的问题。“村民事务代办室”接到群众的求助申请后,首先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登记备案,进行初步审查,看是否合乎法律和社会公德要求。对审查通过的事项由专人协助办理解决,并明确具体的办结期限。问题解决后,村民要在登记本上填写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如对解决的问题不满意,村还将再次派人解决办理,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三、强化管理,精心打造满意工程

    为把“村民事务代办”这项工作做好、做出成效,元氏县委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乡、村三级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确保村民事务代办机制有效运转。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县委抽调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并以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掌握运行效果,分类进行指导,对进度慢、效果差的乡村实行挂账督办。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县将“村民事务代办室”作为惠民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对乡镇年终考核范围,各乡镇党委也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班子的考核范畴和农村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工资直接挂钩,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兑现奖惩。此外,为提高办事效率,县成立了行政事务审批大厅,乡镇筹建了党务、政务集中受理服务站,实行“一站式”阳光服务,形成了县有“厅”、乡有“站”、村有“室”的三级立体式服务网络,大大方便了干部群众办事。

  四、注重实效,发挥“村民事务代办室”作用

    (一)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村民事务代办室”的建立,使村干部以前为群众可办可不办的事项,变成了制度约束下的一项工作职责,只要是群众的合理诉求,村干部必须认真对待,不能代办解决的需向群众作出合理解释,能代办解决的须尽力解决。铁屯村村民闫明联的儿子2006年考上大学,但由于家庭条件困难,想办理助学贷款却又不知道怎么办,于是来到了“村民事务代办室”求助。“村民事务代办室”人员接到申请后,马上到县民政局等部门,用最短的时间为其办好了助学贷款的相关手续,使闫明联的儿子顺利入学就读。类似这样的急事、难事,仅铁屯村一年就要为村民代办100多项。

    (二)化解了基层矛盾。村民事务代办室的推行,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得到拓展,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群众有问题、有矛盾,主动到“代办室”咨询。同时,通过为村民办实事、解难事,使干群关系在沟通中进一步融洽,实现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良性互动。因村镇南呈村村民王金元,年轻时当过村办教师,前些年对村干部有看法,村里写过的一些板报、张贴的标语,他会暗地里擦掉或撕掉。该村“代办室”建起来后,依据有关条件主动为其办理了“五保户”手续,从此之后,过去从不与村干部打交道的他,现在见了村干部不但笑脸相迎,而且主动要求承担村里写写画画的事。“代办室”认认真真为群众办难事、解难题,干部群众心齐了,百姓的气儿顺了,上访数量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赴省以上集体访,赴县、市个人访较往年同期下降了30%。

    (三)树立了农村干部的良好形象。推行村民事务代办室,使村干部把群众的“烦心事”当做自己的份内事,不仅方便了群众,也拓宽了干部服务领域,开发了干部潜能,使村干部成为农村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农业生产的技术员、农村矛盾的调解员、发展经济的服务员、为民办事的勤务员,在群众中树立起了“勤政、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南呈村自设立“代办室”以来,从前门可罗雀的村委会大院,现在变得热闹起来,每天一大早就会有许多群众前来咨询或要求代办事项。“村民事务代办室”成了聚集人气、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的平台。

(责任编辑: 陈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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