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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布尔津:评选道德模范 倡导文明新风
     2008-01-29 来源: 新疆布尔津宣传部

    自新疆阿勒泰地区联合开展2007年度“十佳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布尔津县借此表彰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县文明委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共推荐先进道德典型候选人112名,经过群众公选,县文明委把关,最终确定向地区“十佳道德模范”组委会推荐4名候选人。布尔津县通过此次活动,再次掀起“评选道德模范,榜样就在身边”的宣传学习活动,通过做到“广、高、细”的工作要求,力保在全县内倡导文明新风。

    所谓广就是宣传范围广。县上利用广播、电视、县政府网站等发布公告、公布参评道德模范的事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利用不同的宣传渠道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还利用短信不间断宣传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相关信息,使此项活动家喻户晓。

    所谓高就是重视程度高。县委、政府专门成立了道德模范评选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其他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群众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

    所谓细就是评选工作细。评选道德模范活动分四个阶段,分别是,宣传阶段、启动阶段、投票阶段和推选阶段。评选采取群众推选、组织推选等方式进行,通过汇聚群众意愿,树立推选一批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可敬、可学、可亲、可信的道德模范,并用这些先进模范的事迹感召社会成员。通过家喻户晓的宣传、大张旗鼓的表彰更进一步倡导了文明新风。(新疆布尔津宣传部 通讯员 闫拥红)

(责任编辑: 张青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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