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医疗康复、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而且这些服务的费用将由政府“埋单”。这么好的事,在辽宁省一些地区已经成为现实。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残疾人事业得到了空前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但由于种种原因,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且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且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成为残疾人工作的“短板”。
——通过政策、经费等支持,引导社会开展托养服务,从根本上改善这部分最困难群体的状况,让他们共享和谐,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辽宁省的试点先行市之一,沈阳市政府去年将“居家养残”列入为残疾人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轻度残疾人照顾重度残疾人,使重度残疾人在家中就可以得到“居家养残”服务。
——“居家养残”这样的公益性岗位“一岗解两难”,既可以帮助有劳动能力但就业困难的轻度贫困残疾人实现就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又可以使重度残疾人不出家门,就可以得到照料。
——沈阳市开发“居家养残”服务公益性岗位,是辽宁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一个缩影。在辽阳市,当地政府“借船出海”,依托现有的社会资源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为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保障,试图逐步建立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体系。在大连市,成立已经几年的残疾人托养中心,形成了生活学习、娱乐活动、康复训练、工疗农疗一体化的康复模式,为残疾人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
“居家养残”送服务上门
“王福义上岗后,我身上的担子减轻了不少。”提起政府“派”来的“居家养残”服务员王福义,沈阳市铁西区卫工街道泰山社区72岁的侯素珍打开了话匣子。
对侯素珍来说,“身上最重的担子”就是儿子刘绍刚。45岁的刘绍刚患有脑萎缩、腰椎病,坐在轮椅上已经好几年了,完全靠母亲照料。虽然离家不远就是劳动公园,但他心疼母亲,以前很少上那里溜达。
今年1月,情况发生了变化。“家里多了一个成员”,就是住在同一社区的王福义。从此,刘绍刚的生活规律发生了变化。只要天气状况允许,王福义就推着刘绍刚,在社区转转,去公园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照顾刘绍刚,是我的工作。他家就是我的工作地点。”4月21日,王福义告诉记者:“但工资由政府发放。”
采访时,刘绍刚正在社区的健身器材上锻炼,他的母亲和王福义一左一右守护着。
“现在我们处得亲如一家,他(王福义)成了我的好帮手。”回到家中,侯素珍说:“劈柴火,生炉子,凡是重活都有他的份儿。”
“你看,这个柜子就是前段时间他帮着做的。”指着屋里的新家具——衣柜,侯素珍满心欢喜:“现在,我们母子俩的心情都非常好。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王福义来的这几个月,我由90斤变成了101斤。”
在沈阳,政府出资开发的“居家养残”服务公益性岗位,服务对象是独立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家庭照顾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父母双方或一方60岁以上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的贫困家庭(享受低保和低收入);服务内容包括家政服务 (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清洁居室卫生、生活用品购买或饮食生活服务等)、康复服务(为重度残疾人提供简单的康复、疾病护理等生活服务)和其他服务 (为重度残疾人学习、文化娱乐等活动提供服务)。
据介绍,去年6月,“居家养残”试点首先在铁西区进行,8月开始推广。目前,在沈阳市内五区和四个郊区,这项“让残疾人得到实惠”的公益性事业正在顺利开展,像王福义这样的“居家养残”服务员共有461名已经上岗。2008年,沈阳市计划开发的“居家养残”服务公益性岗位为1000个。
破解“短板”
家住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兴街道的邵惜权,患类风湿病瘫痪在床十多年。几年前,和他相依为命的母亲去世后,他就孤身一人在家生活。几年来,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的他,只有靠社区和邻居抽空帮忙照顾。
据统计,在苏家屯区,像邵惜权这样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残疾人有2300人。而在沈阳市范围内,难以自我照料、需要得到上门服务的重度贫困残疾人有19493人,分布在16939个家庭。
根据现有条件,如何切实解决无自理能力和家庭照料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的现实问题,为他们提供家政、护理等服务,使他们足不出户,就能获得应有的医疗康复、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成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辽宁省残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残疾人事业得到了空前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但由于种种原因,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且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成为残疾人工作的“短板”。
就辽宁省而言,有智力残疾人14.8万,精神残疾人20.7万,加上重度残疾人一共有102万。他们家庭普遍困难,负担重,暴力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托养服务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
开展托养服务是残疾人的迫切愿望,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托养服务机构,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的特殊保障问题,是“十一五”时期一项重要任务。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辽宁省要在1/2以上城市和条件较好的县级城市建立托养服务机构并开展服务。沈阳、大连、辽阳三市作为我省试点先行市,已经将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的托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2007年,沈阳市将“居家养残”列为市政府为残疾人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由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安排轻度残疾人照顾包括智力和精神残疾的重度残疾人,使重度残疾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居家养残”服务。
2008年,沈阳市政府还将建立10个街道“阳光之家”、50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及智力、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届时,更多的残疾人将得到照料和托养。
政府出资为残疾人“购买服务”
政府出资,让轻度残疾人护理重度残疾人,是沈阳市“居家养残”服务的一个亮点。
记者了解到,按照“谁开发,谁补贴”的原则,“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区财政承担。市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岗位补贴,并按单位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额的70%给予社保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仍由本人承担。
按照规定,取得“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的低保家庭的残疾人,如因家庭收入增加而被取消低保待遇,可与低保边缘户救助政策衔接,即增加收入后,如属于低保边缘户家庭收入限度内,可享受低保边缘户救助政策。
“开展‘居家养残’服务,是从残疾人实际需要出发,以服务广大残疾人为目标,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困难,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从而实现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共建、共享、共荣’的目标。”沈阳市残联理事长梁万富说:“通过政策、经费等支持,开展‘居家养残’服务,改善这部分最困难群体的状况,让他们共享和谐,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天气好的时候,富连杰会推着张岩出来换换心情。记者 侯永锋 摄

王福义(右)在帮刘绍刚锻炼身体。记者 侯永锋 摄
“在照料刘绍刚之前,我从没有上过班。”王福义肢体有轻度残疾,在参加“居家养残”工作之前,一直无业,还有一个20岁的孩子也呆在家里。一家人靠“居家养残”工作之前,一直无业,还有一个20岁的孩子也呆在家里。一家人靠政府提供的低保金勉强生活,他经常愁眉不展。成为“居家养残”服务员后,他家每月的收入一下子增加了500多元,而且有了“三险”,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于奇成和张铁军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记者 侯永锋 摄
“从事‘居家养残’这项工作,不但让我告别了失业状态,更主要的是,自己还能为社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4月21日,在沈阳市铁西区工人村街道新利社区,听力残疾的于奇成对记者说。
于奇成家中上有88岁的母亲,下有上初中的孩子需要照顾。几年来,为了找工作,他费尽心思,但一直得不到满意的结果。现在,走上“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的他,和社区另外一名轻度残疾人轮流照顾受类风湿病困扰的张铁军。
张铁军说:“这份工作把我们都成全了。我现在不但日常生活有人照料,能吃上热饭热菜,而且有人陪伴,也不感到孤单了。”
“我们在一起,什么都唠,家庭的、社会的,有不少共同话题。”经过几个月的相处,于奇成看着张铁军的口型,基本上就知道他在说什么了。他说:“最主要的,是我们互相都能理解。”
自从干起“居家养残”服务员的工作,赵威和住同一个楼洞的邻居边秀梅走得更近了。他说:“我现在成了姥姥的专职护理员。”
家住苏家屯区湖西街道电业社区的赵威,一直向往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为父母减轻压力。去年11月,机会来了。住在他家楼上的七旬老人边秀梅,因脑血栓致残,生活一直无法自理。女儿张明学和老人生活在一起,但没有固定工作,家庭负担重,照顾母亲力不从心。赶上沈阳市推进“居家养残”服务,社区就把需要就业的赵威和需要照顾的边秀梅联系到了一起。
上岗后,赵威每天在家吃完早饭,就上楼帮张明学一起照顾边秀梅。“每天楼上楼下,跑前跑后,拿拿药,倒倒水,帮姥姥翻个身,有时候陪她去检查身体,干得挺高兴。”
“有时候即使是晚上,有什么事随时都可以招呼他帮忙,方便。”张明学说。
“社区给我安排这个岗位,给我解决了大问题。”在电业社区,另一位“居家养残”服务员富连杰告诉记者。
富连杰的到来,让“来回行走都费劲”的张岩有了“后勤保障”:“现在,许多我感到挺棘手的活儿都由阿姨来处理,家里也变得井井有条了。”
苏家屯区残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像富连杰这样的轻度残疾人,通过政府出资提供的公益性岗位实现了就业,提高了生活质量;那些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因为“居家养残”服务员走进家中,得到了照料;此外,“居家养残”服务员和服务对象在一起娱乐、学习,成为他们精神上的朋友。
从“服务员”到“服务队”

周春华和王启杰每天为翟玉田做饭、洗衣、收拾卫生。记者 侯永锋 摄
64岁的翟玉田是沈北新区新城子街道新华社区的居民。他最大的骄傲就是在长春上大学的儿子,“他不但好学,而且懂事,在家时是一个合格的好管家,把家务活全包了”。两年前,儿子离开沈阳,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父亲谁来照顾。那时候,“儿子打电话次数很多,因为他知道我在家只能对付着过,买菜都吃力。”去年冬天,翟玉田在电话里告诉儿子:“不用总来电话了,现在我想吃什么都有专人帮着买。”
翟玉田所说的“专人”就是“居家养残”服务员。不过,与众不同的是,在他所生活的沈北新区,一对一的“居家养残”服务调整为小组式的服务,并成立了“居家养残”服务队。这支队伍将以服务小组的形式在沈北新区3个街道51个社区开展服务工作,为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家政、康复及其他方面的服务。
负责照顾翟玉田的是轻度残疾人周春华和王启杰。她们的服务对象除翟玉田外,还有另外两名残疾人。
“工作忙,谁家需要照顾就往谁家跑,有时候一天需要跑三家。”周春华说。
“政府安排专人上门免费服务,真意想不到。”翟玉田的思绪回到了去年冬天,“下第一场大雪的那天早上,我听到社区石书记在门口招呼我,赶紧拄起拐走到门口去看,但院子里都是雪,没办法走到大门口给她们开门。”
和社区干部一起来的周春华和王启杰跳进翟玉田家院里,打开大门,就开始清扫积雪,然后进屋帮翟玉田生炉子,做早饭。她们的工作就这样开始了。
有了周春华和王启杰,翟玉田告别了以前“吃一碗豆腐脑都需要邻居帮忙”的状态,想吃什么她们骑上自行车就去采购了。至于洗衣服,擦地板,清洗玻璃,两人也“包办”了。
说起现在的生活,翟玉田总结:“干净、舒适!”
集中托养,在路上
2007年12月,家住辽阳市太子河区的盲人李光华“搬了家”,住进了辽阳市老年公寓D区。4月22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如今住在这里的残疾人养员已经有22名。
说到这里,也许你会提出问题,残疾人怎么住进了养老机构?其实答案很简单,李光华实际上是即将成立的辽阳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只不过中心目前还处于筹备阶段,于是他们暂时和养老公寓的老人们住在一起。
“酝酿已久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实际上是利用现有的民政福利养老机构辽阳市老年公寓,增加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项目,为他们提供基本保障。”辽阳市残联负责人解释。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由于缺乏专门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尤其是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只能靠父母或者家里人照顾,成为家里人的“心病”。家里有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往往都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很多家长在自己一年一年变老的时候,都有这样的担心:将来,谁来替他们照顾有残疾的家人呢?
如何才能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一个较好的生存环境,给他们一个安养的保障?面对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托养服务需求,辽阳市政府出台了专门文件,积极探索和推进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特殊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他们决定整合现有社会资源,依托辽阳市老年公寓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逐步建立起服务优良、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融托养、康复、教育、就业培训为一体的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体系。
目前,按照规定,托养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辽阳市白塔、文圣、宏伟、太子河区内,由家庭供养,年龄在16至50周岁未就业的智力残疾人、病情较轻且稳定的精神残疾人及基本生活可以自理的重度肢体残疾人。
2007年11月,得知市里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时,李光华动了心。视力残疾20多年的他,近几年一直由姐姐和妹妹照料,但她们和自己不在一起住,家里都有一大摊子事。平时一个人在家,李光华觉得有点闷。
“虽然一开始她们有点不放心,但现在来看,我的选择没错。”李光华告诉记者,来到这里,减轻了姐姐和妹妹的负担,生活有人照料,饭菜花样不少,舒心。他还交了几个朋友,平时总在一起聊聊中医和养生之道。
“现在,我把这里的工作人员叫‘阿姨’,虽然我年龄比她们大不少。”李光华说:“我很喜欢,撵我都不走!”
“以前想去这样的地方,也没有。只好看着年迈的父母忙忙碌碌照顾我和孩子。”肢体残疾的徐晓辉今年41岁,儿子在上初中。和年过七旬的父母生活在一起,看着“虽然需要人照顾”的他们为自己操心,徐晓辉只有叹气。
如今,住在“养老公寓”的他每天和同伴下下棋,打打麻将,日子不知不觉就过去了。“要是将来有老师能给上上课,就更好了。”他盼望着。
“徐晓辉的愿望就快实现了。”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聘请了辽宁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的一名毕业生,等托养服务中心挂牌后,负责残疾人养员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他说:“到时候,残疾人将集中生活在一个区域,得到针对性的服务。”
为残疾人回归社会做准备

大连旅顺残疾人托养中心为残疾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记者 侯永锋 摄
相对于省内其他城市,大连市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步子迈得比较早。2000年10月,在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成立了成年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托养中心。托养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仅对托养的残疾人进行单纯的生活照顾,而且组织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康复训练。
据介绍,托养中心建立了残疾人康复训练工作制度,明确康复训练员的工作职责。康复训练员除了日常的身体保健外,还要制定康复训练计划,按时组织残疾人参加康复训练。中心聘请精神科的专家定期到现场指导精神病人的康复治疗,同时采购配置了适合托养对象的康复、健身器材,合理安排托养对象进行康复训练、体育健身活动。
依靠自然资源的优势,托养中心根据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的特点,开辟了农疗示范区,按时组织他们到田间参加劳动,指导残疾人到菜地锄草、浇水、施肥、收获果实等。中心还根据他们的表现每个月给他们适当的奖励,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劳动热情。
通过这些办法和措施,托养中心形成了生活学习、娱乐活动、康复训练、工疗农疗一体化的康复模式,为残疾人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目前,这里托养各类残疾人27人,其中政府供养14人,有偿托养13人。(徐丹伟)
□链接
——2003年以来,辽宁省已经建成105个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成为残疾人温馨的家园,
——五年来,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康复经费投入突破6000万元;通过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项目,有50多万名残疾人享受到切实有效的康复服务。
——五年来,全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扶持33万名贫困残疾人。合理使用省财政安排的1500万元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扶持7500多户残疾人发展生产。
——五年来,资助残疾少年儿童2万人次,资助8000多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就学。全省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3.5%。
——五年来,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帮助5万名残疾人获得就业岗位。投入资金扶持500名个体创业带头人,带动2000多名残疾人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
——各级政府相继制定了残疾人就业、生活保障、住房医疗等一系列涉及残疾人民生问题的政策、法规。
——各大中城市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在功能定位、服务项目和无障碍设备上适应了残疾人的需求。省盲人网站、有声读物阅览室、手语新闻、残疾人专题节目的开通和建立,使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享受着现代信息的高效与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