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在开展"知荣辱、铸诚信、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中,通过学校、家长、街道办事处开展"感恩长辈行动";在学校开展 "美德校园行动";在学校、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奉献社会行动",在学校、社会、家庭中开展"我与诚信紧握手、文明与我结伴走"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四项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作用,推动了我市道德教育的全面实施,进一步深化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
一、开展"感恩长辈"活动。
1、培养未成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提高未成年人主动分担家务,帮助父母洗碗、做饭、洗衣、叠被、扫地、浇花,培养自理自立能力。
2、引导未成年人尊敬父母。向父母道一声辛苦、为父母捶捶背洗洗脚、制作一个小礼物送给父母、给父母过生日、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理解父母、感谢父母,培养孝心、学会感恩。少先队印发"活动调查表",让家长如实反馈孩子的活动情况。
3、养成未成年人勤俭节约习惯。鼓励未成年人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二、开展"美德校园"活动。
1、引导中小学生尊敬师长。推行校园文明礼貌用语,做到知礼仪、重礼节,对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
2、提倡团结互助友爱。倡导各族学生结对互助,通过交流谈心、互学语言、节日联欢、补习功课、赠送学习用品等形式,互帮互助,互学互爱,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
3、强化集体合作意识。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4、开展美德教育。在校园启动"知荣辱、铸诚信、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倡议,举行宣誓签名活动,承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开展"我是文明小公民"、文明班级、文明学生评比等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在生活中传承美德。
三、开展"奉献社会"活动。
1、开展未成年人"文明出行劝导行动"活动。让学生走向社会,对行人翻越隔离栏、穿越绿化带、乱穿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并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品,宣传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基本交通规则。
2、开展积极服务社区活动。积极投身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倡导为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提供义务和志愿服务。
四、开展"我与诚信紧握手、文明与我结伴走"诚信教育宣传活动。
1、强化未成年人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诚信形象。结合重大节庆日开展以"我与诚信紧握手、文明与我结伴走"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举行以诚信为主题的班会、征文、讨论会、故事会、观看诚信教育影片等,通过宣传教育以创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使学生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诚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评选一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先进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每一学年结束时评选一次。要将诚信教育活动融入每年3月"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中,做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努力营造"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氛围。(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