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_文明创建 > 文明监督岗
生活观察:谁在为酒店“霸王条款”埋单?
     2008-07-07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6日专电(记者 丁铭)  近年来,一些酒店餐馆“谢绝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等“霸王条款”的做法,早已被消费者协会认定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然而时至今日,一些酒店仍然不思改悔,继续强推这些“霸王条款”。那么,是谁在为酒店的“霸王条款”埋单呢?

    “霸王条款”有“行规”撑腰

    大天酒店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家强推“谢绝自带酒水”的酒店之一。记者日前到这里就餐时,服务生告诉记者,如果自带酒水要收取50元“开瓶费”。而在该酒店提供的酒水价格目录单上,酒水的价格都大大高于市场零售价。至于新城宾馆、内蒙古饭店、国航大厦、昭君大酒店等高档饭店,一些酒水的价格比大天酒店还高。

    据当地业内人士透露,酒水的高额利润是一些酒店餐馆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主要原因。目前,呼和浩特市一般酒店餐馆的酒水利润为其批发价的70%至80%,饮料利润在200%至300%。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餐饮业的饭菜盈利点在减弱,酒水的销售承担着大量利润来源。一餐馆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一半的盈利得靠卖酒水挣出来。”

    正因为如此,现在绝大多数酒店餐馆仍然在强推“谢绝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等“霸王条款”。而一些餐饮业协会也以“行规”为借口,给“霸王条款”撑腰。四川省餐饮业、温州市鹿城区餐饮协会等都出台过“谢绝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的“行业行规”。中国烹饪协会也曾公开发表意见,支持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的做法。

    酒店餐馆普遍有“财团”后盾

    尽管酒店餐馆强推“霸王条款”,但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还能招徕顾客,而且酒店餐馆越开越多。这是为什么呢?记者就此于近日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的负责人。

    据这位负责人分析,一些酒店餐馆继续强推“霸王条款”的主要原因是有“财团”埋单。这些“财团”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也有腰缠万贯的老板等。其中,一些中高档酒店餐馆本身就是机关单位、企业办的或出租的。因此,他们不但能开下去,而且相当红火。

    同时,在这些酒店餐馆中,公款消费成为主要财源。公款消费者大多出手大方,消费时也不问价,更不管酒水价格高低。由于有“强大”的公款埋单,所以这些酒店餐馆不以接待服务普通顾客为主,使“霸王条款”得以继续存在。

    另外,一些像点样的宾馆、酒店,往往与旅游部门“联姻”,被指定为“旅游宾馆”“旅游酒店”,旅游部门往里送“待宰羔羊”。但是,这种“联姻”不是“白”联的,宾馆、酒店要拿出一部分利润给旅游部门提成。在利益的驱动下,旅游部门在为这些宾馆、酒店介绍客人的同时,还允许这些宾馆、酒店收取“雅间费”“开瓶费”等。这样一来,这些与旅游部门“联姻”的餐饮店,餐饮价格要比普通宾馆、酒店高出一两倍,特别是酒水,价格更高。

    “霸王条款”应该限制

    酒店餐馆我行我素强推“霸王条款”,已引起了诸多消费者的不满,他们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应该给予限制。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负责人认为,首先酒店餐馆通过推行“霸王条款”靠酒水牟取暴利没有道理。因为饭菜在制作过程中有人工成本,还有一定损耗。酒水不是酒店餐馆生产的,进酒水时只需投入一些短途运输费,因此加高价没有道理。其次是“霸王条款”的做法明显违法,因为酒店餐馆通过强制消费,从广大消费者身上牟取暴利。这种所谓的“行规”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自由。

    内蒙古信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文说,现在很多酒店餐馆强推“霸王条款”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是以盈利为目的制定的非价格措施或价外价措施,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规”不能违背法律法规,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之类的店堂告示没有法律授权,对消费者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视为无效。

    记者就酒店餐馆强推“霸王条款”的做法咨询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工商局。物价工商局一工作人员说,餐饮业的“霸王条款”应该限制。虽说目前饮食业的服务收费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但饮食企业在制定服务收费具体价格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杜绝欺诈宰客行为,否则消费者可以到物价工商部门投诉。

    文明监督:别让“霸王条款”脏了奥运的“脸”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7日电(新华社记者 丁铭)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国内各行各业迎奥运的气氛越来越浓。然而,记者近日在国内一些城市的商场、超市、酒店却看到,在迎奥运的条幅下,张贴着“本店对迎奥运有奖销售活动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本店迎奥运酬宾活动谢绝自带酒水”等告示,与我国承诺举办一届文明奥运会的气氛不相称。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电信、电视、旅游、住宿、铁路、金融保险、银行、交通等行业。如一些电信企业打着迎奥运的旗号为用户强行加载“奥运短信”收费、迎奥运酬宾活动“最低消费”、打折机票“不得转签”、强制转换“数字电视”等,这些做法均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构成了“霸王条款”。 >>>>点击详细

    高校也出“霸王条款”?

    一份被学生称作“生死协议”的协议书近日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份名为《新疆教育分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规定,学生如果出现自杀、自伤,在假期离校、返校过程中发生伤亡,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伤亡等九类伤亡事件,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概不负责。拟订这份协议时,学校并没有提前告知学生,而老师让学生签协议,是在课间10分钟内,还没等大家拿定主意,就草草签字了事,此后学校也未给学生任何说明和解释。(4月16日《中国青年报》)

    这份生死协议称得上是“霸王条款”的高校版。权责对等、公平至上当是协议的应有之义。但这份协议书,通篇读下来,只有四个字———推卸责任。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生死协议,对农民工来说是重在维权,而高校与学生签订生死协议,就远不是个维权的问题了,它关系到整个社会正确价值理念的形成。蔡元培先生说,大学是人格养成之所,是人文精神的摇篮,是理性和良知的支撑,是一个社会的良心。老师教育学生不只是靠课堂上的言传,更要靠现实当中的身教,学校与学生签订如此生死协议,实际上就是在向学生生动而具体地展示什么是不公正。 >>>>点击详细

    快递行业“霸王条款”何时休

    消费者快递一部手提电脑,收到时变成了四块砖头;一台原本完好无损的电脑,经过跨省快递之后内存条竟然不翼而飞;快件在途中丢失了,快递公司却执意要求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索赔……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针对快递服务行业的投诉迅猛增加,每月受理量已超过100件。近年来,国内各大城市的快递服务市场蓬勃发展,但由于既没有行业规范约束,又没有行业组织自律,快递服务行业“霸王条款”屡见不鲜,正在严重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点击详细

(责任编辑: 刘琼 )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