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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推行“民主管理日”制度
     2008-07-20 来源: 农民日报

    7月5日,山东省邹城市开展了“民主管理日”活动,全市17个镇街的887个村居、22036名村民代表,代表着全市80多万农民群众,对1600多件重大村务问题依法进行了民主决策,对3368名村“两委”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

    该市从2006年7月开始实行“民主管理日”制度,规定每年的1月5日和7月5日为“民主管理日”。通过大力推行“民主管理日”制度,让村干部与村民代表面对面议决村务问题,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以往没实行“民主管理日”时,在重大村务的决策上,往往是村“两委”一班人讨论通过,然后在村务公开栏上向村民公开。

    这样,因为很多村民不能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时常引发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影响了干群关系,甚至有时因决策失误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引发群众对干部的不满。实行“民主管理日”之后,市里按照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服务五大类别,统一制定了公开目录,将土地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动地的发包、村集体资产承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五保供养、村干部报酬、资金投入及使用等近40项内容确定为村务公开内容,规定凡是涉及目录中的重大村务,必须由村“两委”向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经村民代表表决确定后,村“两委”才能实施。 (孙吉来 马加学 牛永念)

(责任编辑: 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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