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在广州市一条不足400米长的步行街上,清洁工人日前一下子清理出约15公斤的口香糖渣;在哈尔滨市漂亮的中央大街上,随处可见斑斑痰迹;天津市水上公园用万把红伞设计的“大地走红”艺术造型,只展出了两天,万把红伞便被毁坏、盗走……这些现象说明,一些人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仍然淡薄,需要进一步增强。
无论是治理国家、建设城市,还是管理一个单位,都需要一定的规则。被誉为“花园式国家”的新加坡有这样的法规:随地吐痰罚款200新元,随地扔一个烟头罚款1000新元,1000新元相当于普通人一个月的收入。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十分重视公共卫生,其法律明文规定:从楼宇向外抛弃垃圾,罚款500港元或判处监禁三个月。为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石家庄市也相继制定了《市民文明公约》、《市民道德规范》等。
可有了具体的行为规范和标准,公民该如何身体力行?如何通过自身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这应该是每一个人值得深思的问题。
践行规范要从我做起。在公共生活中,个人行为应以不妨碍社会大众的权益为准绳,在处理自己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应遵循个人服从社会原则。无论是在公共文化娱乐中心、公园,还是在商店、社区,都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并以此作为合格公民的基本德行来培养。践行规范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参加道德实践活动,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论是在公共生活中,还是同事之间、朋友之间、长幼之间、邻里之间,都要学会做到为人处世讲理有仪,把道德规范贯穿到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践行规范要从现在开始。不文明的行为时时出现在我们的身边,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心情,甚至让我们痛心疾首。既然明确的公民文明公约已经制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标准都已明确,我们就应该人人加强自身修养,增强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自觉性,将道德规范转化为自觉行为。(孙志坤 田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