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6月14日专电(记者王玉珏)记者近日从长春市文化局了解到,长春市根据国家规定从2007年起暂停对网吧的审批,并出台标准严格控制现有网吧的布局和总量。
长春市规定,以工商部门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为准,连锁网吧和单体网吧的注册资金分别不得少于100万元和50万元,有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2人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或负责人1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人以上。长春市区内的网吧(含连锁和单体)计算机设备台数不得少于200台,营业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城乡接合部和外县(市)区的标准则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所下调。
除了对网吧内部设置作出要求外,长春市文化局还规定网吧经营场所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同一街道的交通行走距离不得少于100米,不同街道方圆距离不得少于150米;根据各区域人口结构、市场需求和消费水平,对各县(市)区的单体网吧总量设上限;超过网吧规划数额的区域允许网吧迁出,禁止迁入。
长春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处长赵笠村介绍,现有网吧在变更经营地址时,应达到上述规定;待国家允许设立网吧时,新设立网吧也要符合上述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