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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长张昌平强调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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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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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厦门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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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的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第二次点评会上,厦门市市长张昌平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在过去的创建活动中,厦门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十佳人居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五连冠、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等称号,有许多项目都走在全国、省前列,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张昌平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厦门市今年工作的重点,全市人民非常关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要真抓、实抓。因此,从现在起创建工作必须进入倒计时状态,乘势而进,打好攻坚战。当前要下大力做好6件事:①进一步全面动员,发动全市人民投入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②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限时整改;③抓好每月的文明城市创建点评工作;④在5月份对全市创建活动来一次全面检查;⑤要做好迎接考评的工作,全面展示创建成果;⑥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最终使我们的城市管理走向常态化、规范化。为了做好以上工作,必须做到思想到位,指标落实;人员到位,工作落实;资金到位,项目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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