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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着力抓好“四大工程” 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05-03-16 来源: 厦门市文明办

  1、抓好"温馨工程",创建文明社区。按照"八个有"标准,继续抓好20个高质量社区;坚持以科教、文化、卫生、法律、环保、涉台、交通"七进社区"活动为龙头,力求在"进"字上下功夫、在"深"字上求发展、在"实"字上见成效。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组织第二届"温馨家园"演讲比赛,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水平;广泛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开展诚信社区建设,评选最佳信用社区;推广嘉莲街道"爱心超市"经验,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深入开展创"三无"社区活动,创建无毒害社区。做好第四届全国社区文艺展演的推荐工作。

  2、抓好"新风工程",创建文明村镇。按照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和福建省"美德在农家"活动现场会的精神,加快现代文明村镇和生态文明村镇的建设。抓好一批精品村和翔安区文明生态村建设,提高创建水平;开展诚信建设,评选最佳信用村、最佳信用户;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文明,破除封建陋习"为主题的移风易俗活动,普遍树立文明新风;深入开展"四学四比"活动,推动文明村镇创建。整治农村脏乱差,逐步建立农村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全民健身进村镇"活动、培育体育先进乡镇,增强广大农民身体素质。开展文化、卫生、科技、法律"四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素质。

  3、抓好"满意工程",创建文明行业。继续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加强"共铸诚信"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点在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推广规范化服务。广泛开展行业创品牌活动,培育一批行业窗口新典型;组织评选最佳信用企业,最佳信用户活动;加强城市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市场等六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开展文明公交线路、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树立交通文明形象;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并向批发市场、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延伸。组织行业协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继续开展非公企业"四比"教育,推进非公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全国首批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鼓浪屿风景区力争进入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行列。

  4、抓好"成长工程",创建文明学校。要把民办学校纳入文明学校创建活动范畴,进一步拓宽创建领域;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培育一批示范典型。广泛开展诚信校园建设,建立和完善成长工作袋、诚信档案等;建立完善"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继续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厦门六中、厦门实验小学等59所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