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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没有句号
     2005-08-18 来源: 厦门市文明办

    8月上旬,福建省厦门市接受了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的测评。为巩固创建成果,坚持不懈地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文明城市的形象迎接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隆重召开,近日,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发出通知,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继续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连续作战毫不松懈。各级各部门要在总结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做到宣传教育力度不减、监督检查力度不减、整改落实力度不减。进一步明确我们的工作不是为创建而创建、为迎检而迎检,既要看重闪亮的"金牌",更要看重人民群众的口碑。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是为了推动厦门市跨越式的发展,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因而必须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步调上高度一致,继续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动员全市力量,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是抓住重点强化整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求真务实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过硬。要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始终坚持把"城市上水平,百姓得实惠"作为创建的根本目标,围绕测评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创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对执法、督导人员文明执法教育,重视解决群众投诉、上访和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相关单位都要组织力量对文明城市测评体系119项指标重新进行精梳细理,对查摆整改的问题组织回头看,看各项指标是否真正达标了,问题是否真正解决了,责任是否真正落实了。对已经取得的成效,一定要抓好巩固提高,实施长效管理,防止出现反弹和回潮。要做到经得起检查,经得起复查,经得起群众的检验,使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成为造福人民群众的过程。

    三是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在创建过程中,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加以完善,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市、区两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要继续履行好各自职责,坚持创建例会制度,落实好检查、督导、点评,认真指导、协调基层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要继续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协同作战、合力创建,落实好各项创建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促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的总抓手,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齐心协力推动创建目标实现,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文明城市的成果,构建和谐厦门,为厦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