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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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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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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岛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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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近几年来,全市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把"文明青岛"建设与"平安青岛"建设有机结合,实现了平安创建与文明创建的互动双赢。
近年来,全市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始终牢记肩负的重要责任,围绕建设"繁荣青岛、文明青岛、平安青岛"的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积极处理好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与提升城市文明素质的关系,找准创城工作与平安建设的结合点,抢抓机遇,拼搏奋进,着力提升平安青岛建设水平,实现了平安创建与文明创建的互动双赢,全市持续保持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态势,被中央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
一、找准平安创建与文明创建的结合点,实现两个创建的互动双赢
一是与城市治安管理相结合。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作为不断发现城市管理不足的过程。针对流动人口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生产安全隐患等城市管理中的问题,把深化平安青岛建设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对出租房屋、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推行"依房管人"暂住人口管理模式,提高排查登记率、清查函查率和监督控制率;通过开展以"压事故、保畅通"为目标的"平安大道"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治消防隐患,提升了城市消防管理水平。
二是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作为不断整合平安青岛建设制度架构的过程。把综治委成员单位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度纳入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重点单位、重大矛盾隐患跟踪监控管理制度、矛盾纠纷督办通知书制度、矛盾纠纷分流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挂牌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分析通报制度,健全重点要害部位防范制度、单位值班门卫制度、易燃易爆化学品保管等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标准明确、责任规范、考核有据、适应创建文明城市要求的创安工作制度体系。
三是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将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作为不断强化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过程。政府出资五千万元,征召就业困难人员组建5000人的协警员队伍,全部派驻到社区昼夜巡逻、看楼护院。目前,以协警员为骨干的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已达30万余人。进一步完善科技创安规划,90%以上的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商业网点、集贸市场、餐饮娱乐场所、主要交通道路口、居民区、停车场、加油站安装了电视监控、电子报警系统,为维护治安稳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
二、深入开展平安青岛建设,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一是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安定的治安环境。在平安青岛建设中,坚持把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的有效手段,作为打造安定治安环境的可靠保障。以打黑除恶为龙头,以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性、多发性和系列性犯罪为重点,开展了"命案攻坚"、"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盗抢机动车"等专项行动,相继破获了"4.4"特大绑架杀人案、"2.24"持枪抢劫杀人案、"3.11"特大劫车杀人案等几起影响较大的恶性案件,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案件破案率均达到80%以上,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优化了治安环境。
二是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先后制定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23件,出台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意见》、《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不断深化"双访双送"活动,在全国率先探索利用司法程序确认驰名商标的新路子。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召开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现场观摩会,各社区居委会和村庄普遍建立普法夜校、外来人口法制教育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学校,开办了法律义工流动服务超市,使综合治理工作日趋法治化。
三是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和谐的文明环境。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处于凸显期的实际,始终把理顺人民情绪,平衡群众心态作为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着力点,作为打造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文明环境的根本举措,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化建设,狠抓事前预防和事后追究两个环节,在体制建立、网络拓展、联动排调和责任追究机制方面实现了新突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关于建立"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了镇(街道)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四位一体"联合接访、联合排查、联合调处工作机制。上半年,全市10918个各类基层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364起,成功调处12186起,调处成功率达98.56%。
三、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提升了平安青岛建设的整体水平
一是细化了平安建设任务目标。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平安青岛建设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全国最安全、最稳定、最和谐城市,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为13大类、37项,分解落实到18个具体职能部门,出台了30多个行业创安规范化意见,研究制定了平安街道、乡镇、社区、村庄、楼院创建标准。
二是推动了平安建设责任的落实。定期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查找平安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为下一步重点整改提供了重要依据。市综治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工作意见》,成立了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创建领导小组,把负责的考核内容具体分解到12个区市和7个有关单位,将责任落实到人。各有关单位均成立领导小组,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对于责任不落实,发生影响稳定重大问题、重大盗窃案件、"黄赌毒"案件以及"民转刑"案件的,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人员的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平安青岛建设各项责任的落实。
三是凝聚了平安建设的各方面力量。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平安青岛建设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全警动员,全员参与,把政法机关、综治委有关单位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动力,化为深化平安青岛建设的有力举措,把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投入,作为强化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保障,把市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情,化为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全市上下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今年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期间,市民共提出平安青岛建设意见建议800多条,许多建议已经转化为平安青岛建设的有力措施。
四、平安青岛建设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加快了文明城市创建步伐
一是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环境。围绕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及影响稳定的治安难点问题,重点组织了针对建筑工地流氓恶势力,盗割、破坏路灯照明等电力设施,违章安装防护栏等方面的整治行动,特别是加大了对娱乐场所"黄赌毒"问题的查禁力度,坚持反复整治,坚决防止反弹。今年以来,共取缔无证娱乐场所494家,查处"黄赌毒"案件148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24名,极大地净化了社会环境。
二是进一步倡导了网络文明。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积极组织开展了以"四项创建、四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e网平安--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大力提倡"诚信建网、文明上网、依法管网"理性合法的网络活动,积极开展虚拟社会综合治理,共建网络文明。先后发放宣传材料20余万份,对659家网站进行了网上备案。
三是进一步弘扬了社会正气。不断充实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每年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重奖,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集体脱颖而出。去年以来,共表彰了519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励金额达52.6万元。专门出台《关于见义勇为抚恤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率先建立对见义勇为人员后续救助体系。今年年初,又对 15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集中发放抚恤救助慰问金20.1万元。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不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极大地弘扬了社会正气,震慑了不法分子。
四是进一步凝聚了社会关爱。重视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教育和管理工作,把"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刑事审判政策贯彻始终,创设了独特的"圆桌式审判"模式,实行了审前和审后两个延伸:率先在全国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适用"人格调查"制度;成立阳光学校,开展社会义工活动,实现了教育和劳动的结合。法庭教育率达到100%。继续实施安置帮教社会化工程,90%以上的刑释解教人员得到安置。我市"回归绿洲"等安置帮教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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