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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目标明确(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
     2006-02-23 来源: 人民日报

    2月2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说,中央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有五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农业的基础还不稳固,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二是必须认真对待还在继续扩大的城乡差距。2005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是3255元,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两者的收入比为3.22∶1。

    三是已经初步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条件。

    四是扩大内需的必然要求。

    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记者赵永平)

    “拿着镰刀锄头上电梯”很不方便

    陈锡文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最近一段时期有些地方提出建设农村的小社区,把一些村合并到一起,涉及农民要搬家、老房子要拆掉建新房,这种现象在各地差别很大,不能一概而论、推而广之。

    陈锡文表示,这些做法应当考虑到,有没有这样的经济条件,农民会不会因此受到财产方面的损失,或者加重负担,或者让村集体负债更多?

    “我看到一些地方建了十几层或者二十几层的高楼,农民坐电梯上下楼,拿着镰刀、锄头,很不方便。另外农民可能还有一些秸秆等要堆放,有的还要养家禽、家畜。” (记者董峻、姚润丰)

    新农村建设不是新村庄建设

    陈锡文22日表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非常明显的时代特征,目标和任务是全面、系统、完整的,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单纯的新村庄建设。

    他说,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过五句话: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从具体的工作推进上讲,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的党的组织建设这五个方面的建设。(记者姚润丰、董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