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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
     2006-03-20 来源: 中国妇女报

  编者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本报从今天起将陆续推出荣辱观知与行系列报道,分别为理论篇、榜样篇、镜鉴篇。既有理论论述,又有鲜活事例展示榜样的作用和对反面典型进行舆论监督。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集中体现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律观的根本要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激励先进、追求高尚的良好社会风尚,培育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有一定的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强力支撑。社会主导价值观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居于统治、引导地位的社会价值体系,是一定社会的理想信念、道德准则、精神风尚的集中体现,它能够有效地制约社会非主导价值观念作用的发挥,能够保障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的稳定和发展。社会主导价值观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关系到社会的进退治乱。当今中国,已进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需要与其相适应的正确的社会主导价值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旋律,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要求,是从整体上对社会价值观念的精辟概括。我们只有树立这种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才能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不断地开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社会风尚是指社会上流行的风气和习惯,它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把重要标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变化,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落后腐朽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是非善恶界限混淆、美丑荣辱不分的现象。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用通俗简明的语言,生动地明确了在我们的社会里,什么样的思想行为才应受到社会的肯定和褒奖,什么样的思想行为才应受到社会的否定和贬斥,有利于激励人们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追求崇高,不断升华精神境界,有利于形成学习先进、抵制邪恶的良好社会风尚。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也是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根本要求。造就时代新人,事关民族的繁荣昌盛和国家的兴旺发达。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同志就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培养千百万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任务。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继承发展了毛泽东的这一思想,把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基本要求概括为“四有”,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江泽民同志也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并结合了发展的实际,进一步丰富了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理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高屋建瓴,内涵精深,体现中华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统一,是指引青少年成人成才的行动指南。青少年只有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明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才能锤炼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优良品德,成为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