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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养老新农村建设的必答题
     2006-04-12 来源: 陕西日报

  报载,黑龙江省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调查10401名农村老人的生存状态时看到,在农村,吃的最差的是老人,穿的最破的是老人,小、矮、偏、旧的房子里住的是老人,在地里干活和照看孙辈的也是老人。这些老人中,45.3%与儿女分居,93%一年添不上一件新衣,69%无替换的衣服,85%种养业活自己干……

  俗话说,养儿防老。千百年来,在我国农村,儿女似乎是老人们惟一的依靠。可是,面对而今农村老人的生活状态,在城镇离退休职工已基本实现老有所养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呼吁:尽快把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道必答题。

  从数量上看,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当前农村人口的老龄化水平已经超过了城镇。农村为7.35%,城镇为6.30%。这就是说,原来那种对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农村的认识,已经变得不合时宜。根据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的农村人口达到了7.45亿,据此推算,农村老龄人口有5500万,是最庞大的老龄化人群。

  随着人口的流动和户籍制度的改革,城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能力提高,农村有较高文化程度的青年人口越来越多地移居到了城市,也加速了农村人口的老龄化比例的提高。据统计,目前上海乡村的老龄化水平已经达到13.73%,浙江达到了10.51%,江苏达到了9.73%,山东达到了9.15%,北京市达到了8.35%。

  面对农村老龄化社会的显现,目前,农村老人靠什么养老呢?首先,当推家庭赡养。可是,据那位黑龙江人大代表的调查,52%的儿女对父母缺乏应有的感情。有的与父母同住一个院落,但一年也说不上一句话;有的儿女非过年不登门,登门时只给父母很少的钱,而且一年就这么一次。虽然许多老人不是村里的“五保户”,也不是民政部门的救济对象,但由于儿女的不尽孝,使他们成了“三不管”。

  制度养老的状况又如何呢?据悉,国家民政部门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得到广泛的响应,参保率很低。就拿我省来说,截至2004年底,全省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共92.1万人,参保率仅有7%。而且这91.2万人是在1998年以前纳入的,之后就停止了。也就是说,1998年以后至今的七八年中,农村养老保险没有增加一人。再者,由于配套资金跟不上,农村的养老保险标准低。据悉,1998年以前,我省农民人均月缴费标准从2元到20元不等。截至2004年底,全省累计给108469人支付了养老金,支付额达3973万元,算下来,人均不足400元,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为此笔者呼吁,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一是应大力弘扬孝道,二是要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应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积极从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工作、从经济发达地区的养老保险试点入手,由点到面,先易后难,不断总结经验,力争早日推出覆盖广大农民的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这道必答题。(李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