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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频丢自行车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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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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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精神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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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饭间,我收到女儿发给我一条短信:“老爸,昨天晚上我放在宿舍楼前的自行车又丢了,这是我上大学3年来丢的第5辆了,真气人”。
看了女儿的短信,觉得哭笑不得。于是就打电话安慰她,让她去旧车市场上再去买一辆。通话间,女儿告诉我,她们同宿舍的同学当中,每个人都有丢自行车的记录,小则一辆、两辆,多则三辆、五辆,女儿自然是破记录了,据说在大学校园丢自行车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了。
女儿是在北京一所重点大学上学,这所大学的在校生有几万人,如果按每个学生每年每人丢一辆自行车计算,平均每年要丢几万辆,这么大的数字,难到都是校外的盗车贼偷的吗,我以为,不完全是,有相当一部分是本校学生自己所为,最大的可能是我丢了偷你的,你丢了偷他的,他丢了再偷她的……
从大学校园频丢自行车这件事让我想到了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大学生所必须做到的。偷一辆自行车也许构不成犯罪,在一些人看来大学校园丢自行车也许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了,但它却反映了学校的管理秩序、管理水平和教育的成败,折射出人的素质的高低。因此,学校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当中,要把遵纪守法作为学生的必修课,让“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入心入脑,成为每个学生的自觉行动;每个在校的学生都应该用“勿以恶小而为之”来要求自己,明辨是非,防微杜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材。(王廷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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