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纸通知砍掉法定假日
法律界人士认为:市政府此举涉嫌违法
清明节一天天临近,在河南省郑州市某行政机关工作的李先生,不觉多了几分哀伤。他的心里一直有一种感动:今年的清明节首次被纳入
国家法定假日,自己可以带着家人驱车回到故乡,祭祀故去的亲人。
4月1日,他一进入办公室,就看到了一纸通知:为迎接戊子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2008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市委、市政府“两办”通知,清明节期间不休息!
得知这个消息,李先生有些茫然:“清明节是国务院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郑州市怎么能做此变通处理呢?”
为何清明节不放假
今年的4月4日,是国家节假日方案调整后的第一个清明节。按照规定,全体公民将有一天休假,连同周六、周日两天的双休日,将有一个3天的“小长假”。
而4月8日以后,郑州市将迎来两个大型活动:4月8日的戊子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4月10至13日的2008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郑州市有关领导公开表示,在活动中,接纳的来宾数量将创出建市以来的历史之最,有望超过10万人。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举办,让全市人民做好东道主,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对工作日及清明节假日进行调整,具体安排为:4月4日至4月6日正常上班,4月8日至4月11日调休,4月12日至4月13日正常休息。市政府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时间变动,合理安排各项工作。
市政府明确规定,以上时间安排适用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这意味着,作为“补偿”,具有“公务人员”身份的人可以连着休息6天。
记者注意到,郑州市的各媒体都对市属单位清明节不放假的消息进行了报道。
由于市政府的通知是要求具有“公务人员”身份的人来执行,当记者采访相关的“公务人员”,问及对清明节不放假“让路”拜祖大典的看法时,他们欲言又止。
郑州市一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没有直接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是随口说道,“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不然,怎么会列入国家法定假日呢?”
当记者问及对拜祖大典的看法时,他说:“这对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形成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太牵扯政府的精力了!需要政府做的工作太多了,应该改革这种活动的举办方式。”
市民认为政府“管得宽”
“政府官员休不休假是他们自己的事,在拜祖大典上投入多少钱,我们也不知道,也管不了。但动不动就动用警力,扰乱了我们的正常生活,确实难以接受,警察在我们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也受到影响。”在郑州市中原路上做生意的王女士对记者说。
“拜祖大典还没开始,街头巡逻的警察就多了起来。去年看新闻报道才知道,为了确保拜祖大典的安全,全市动用了1万余名警察和2万余名巡防队员,警用飞机不停地在空中飞来飞去。这成本是够大的,但给我们带来的是出行的不便,稍不注意还会受到警察的盘查。”王女士认为,“这是拜祖大典,是一个祭祀活动,为什么要投入这么多的人力、物力?海外游客不一定喜欢这种方式!而且这是一种浪费。”
市政府“通知”涉嫌违法
“郑州市政府的通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河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宇认为,“4月4日是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公民放假1天,郑州市政府无权对国务院的规定做变通处理。”
宋宇认为,自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以来,仅在1999年和2007年作了两次修订,而且都是由总理签署后,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对外发布,其制定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从法律角度来讲,《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当然具有法律效力,而郑州市政府发布的通知,是一个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从行政级别上讲,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郑州市政府不能擅自不执行其规定。
“根据惯例和相关解释,在法定节假日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进行加班。但郑州市政府为了迎接戊子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2008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就不安排‘公务人员’享受法定节假日,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人情常理。”宋宇认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4月4日清明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在支付劳动者当天工资的同时,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如果在4月5日或6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则应首先安排职工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郑州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认为:“郑州市政府作为东道主,举办好戊子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2008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的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但现在是法治社会,每一项决策,不能靠长官意志,而是既要做到依法行政,又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记者
邓红阳)

缅怀先人 慎终追远——新加坡华人清明节忙祭祖
新华网新加坡4月1日电(记者 郑晓奕) 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的周末,在通往新加坡郊区坟场、骨灰瓮安置所和庙宇的道路上,总会出现连绵不断的“车龙”和熙熙攘攘的人流。和世界其他地方的华夏子孙一样,新加坡华人不会忘记在清明时节扫墓祭祖,“缅怀先人,慎终追远”。
新加坡资深报人、文史研究员韩山元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即使是接受西方教育的新加坡年轻华人对清明节也不敢怠慢,因为崇祖、祭祖是流传数千年的华人传统。”他说,新加坡著名的商业街乌节路几十年前便是来自中国潮州的移民的坟场,“足见报恩和安葬先人在华人传统中的重要性”。
韩山元介绍说,东南亚地区拥有独特的宗乡会馆文化,其形成与华人的清明节祭祖传统密切相关。正是为了处理同胞的身后事,早年闯荡南洋的华人共同凑钱置地,建“义山”(免费坟场),盖大伯公(土地公)庙,以实现共同的祭祖愿望,由此逐渐形成对东南亚华人社群起到重要凝聚作用的宗乡会馆文化。
不过,在华人约占总人口75%的新加坡,由于土地资源有限,政府自上世纪60年代起采取了移风易俗的措施,倡导华人改土葬为火葬,并在郊区建造了大型骨灰瓮安置所,市区内的坟场因此渐渐消失。据了解,如今在新加坡,若要土葬,买一处政府提供的坟地约需六七千新元(1美元约合1.52新元),不仅费用高昂,而且使用期只有15年。 点击详细>>>
民政部:清明节人流可能高度聚集 祭扫压力骤增大
记者从民政部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获悉,根据民政部对各地群众祭扫情况和对全国150个观察点的情况统计分析,除个别地区外,全国大部分地区未出现群众大密度集中出行祭扫的情况,祭扫群众数量较往年同期明显下降。这将有可能造成清明节假日人流高度聚集,祭扫压力骤然增大。
为了全力应对清明节假日祭扫高峰,确保人民群众祭扫安全,民政部再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一定要充分估计即将到来的祭扫高峰,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发扬敢打硬仗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文明祭扫、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 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