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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是中央文明委为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帮助西部地区培养人才,经中央批准,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从2000年联合组织实施的。工程决定从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间,每年在西部12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1100名当年考入部属和省(市、区)属重点高校的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每人资助2万元(每人每年5000元)。所需经费从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中支出。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所在院校全免。到2003年共有6460名品学兼优的特困本科生得到资助。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办42个高中"宏志班",每省2个,每班50人,共资助2100人,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并由所在学校免收全部学费。2003年,为内蒙古、云南和新疆各增加了1个少数民族"宏志班",当年受助的宏志班"学生增加到2250名。至2003年,承办"宏志班"办班学校共有49所,2002、2003级"宏志班"共计87个,4350名高中生得到资助。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实施,是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三贴近"要求的具体体现,是配合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为西部大开发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性举措。工程实施四年来,进展顺利,态势良好,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明显成效,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支持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关注和参与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的积极性,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拥护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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