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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和平:搞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 推进基层文化建设(2001年11月)
 

    一、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的主要经验

    1、领导重视,纳入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非常重视“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的实施,有的地方还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实地考察定点,解决实际问题。许多地方把“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
程”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总盘子,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一些省、区、市专门请省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在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功能设置、工程造价等方面统一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许多地方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选择技术好、信誉高、报价低,由国家建设管理部门认定合格资质的工程队伍施工。许多宣传文化中心还非常注意周边环境建设,修建了大门、围墙、道路等附属工程,对周边环境进行了绿化、美化,使文化中心成为当地标志性的建筑物。

    3、综合协调,各方支持。一些省在工作中非常注重各个部门联合共建,通力合作。有的地方除了政府财政投资外,还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和物资,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4、管好用好,发挥作用。许多地方不仅重视建好宣传文化设施,而且采取措施管好用好。确定编制,配备了素质较高的专兼职人员;建立稳定的经费来源,解决日常活动经费;探索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二、基层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设施短缺严重。由于历史上欠帐较多,文化设施建设的任务较为繁重。据最新统计,目前全国仍有282个县(包括县级市)无图书馆,176个县图书馆舍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有121个县既无图书馆又无文化馆。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地市没有图书馆、文化馆和群艺馆,许多乡镇没有文化站。在现在馆站中,大多数或面积狭小,条件简陋,或馆舍破旧,年久失修,有一些还是危房。

    二是经费严重不足。这些年,中央和地方文化事业经费总量有所增加(特别是中央财政),但总量偏小、比例偏低。相当一部分地区图书馆、文化馆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有的甚至连工资都难以保证,根本没有经费用于事业发展。少数地区甚至停止向文化馆提供经费,造成一些文化饱出租场地或开办其他经营项目,使正常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三是文化部门和文化单位管理水平低。自身素质差。一些图书馆、文化馆人浮于事,功能萎缩,服务效能减弱。不少图书馆和文化馆,工作手段不足不适应建设先进文化的要求,手段陈旧,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特别是科技含量过低,对群众没有吸引力。

    三、搞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推进基层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基层文化建设。搞好基层文化工作,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文化部门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推进基层文化建设,在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千方百计地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努力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他们享受文化生活的基本权利,提高他们的文化生活质量。

    2、抓住重点,大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宣传文化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是基层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最近,国家计委和文化部在重庆召开了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会议,决定从2002年起至2005年,国家计委每年拿出1个亿,支持图书馆、文化馆的建设,实施“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各地要把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与国家计委部署的“两馆”和乡镇文化站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和安排,防止重复建设,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好,防止浪费。在具体实施中,要从实际出发,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的县可分设图书馆、文化馆;经济欠发达、人口规模较小的县可设图书馆、文化馆合二为一的综合性文化设施;地广人稀、人口分散的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边远山区和农牧区要积极发展流动文化车、汽车图书馆和流动剧场等流动文化设施。各地农村还要因地制宜建设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万里边疆文化长廓建设要落实文化设施建设任务。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需要,建设老年文化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青少年校外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

    3、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文化设计的作用。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2000年11号文件和2001年13号文件的要求,各级文化部门对宣传文化中心承担着重要的管理职能。各级文化部门要在宣传部、文明办的指导下,管好用好宣传文化中心,充分发挥作用。文化设施能否发挥作用,三分在建设,七分在管理。要解放思想,学习借鉴现代管理经验,运用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来加强文化设施的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利用率。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要防止文化设施被挤占、挪用,已经被挤占、挪用的要坚持收回。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整体提高基层文化的工作水平和科技含量。宣传文化中心是政府兴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经费应该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证日常开支和开展活动的经费。同时要通过加强管理,盘活资源,挖掘潜力,并开展适当的有偿服务,弥补经费不足,提高生存能力和服务能力。

    4、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文化活动,活跃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要根据广大群众的需要,组织开展科学、健康、文明的活动,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鼓舞人民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文化活动要喜闻乐见,具有时代精神,增强科技含量,促进经济发展。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腐朽文化的侵蚀,防止伪科学和封建迷信、腐朽没落的文化乘隙而入。对社会举办和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种群众文化活动要予以重视,积极引导。要按照国务院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要求,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整顿规范工作,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要利用农闲时间、集市和民族民间传统节日,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文化活动。艺术表演团体、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公司等文化单位要深入基层为群众送戏、送书、送电影、送文化科技知识。

    5、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积极有效地开展基础文化工作。要通过建立岗位规范,逐步实行宣传文化工作人员从业资格制度,通过开展在职人员岗位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单位工作,改善队伍结构,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文化工作的需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关心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贯彻好中办发[2001]30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条件,在乡镇设置集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综合性的乡镇文化中心,明确其为政府兴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并配备相应的编制和人员。大力培养基层文化骨干和民间文化队伍,形成基层文化工作的网络。积极鼓励民办社会文化团体、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文化经营户的发展,支持他们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文化服务渠道,引导他们开展健康的文化活动,要注意发挥民间艺人在基层文化生活中的作用。

    6、加强领导,进一步推进“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建设的领导,加强对基层文化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要重视基层文化工作。要把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对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要切实落实配套资金,并且管好、用好。各级文化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地搞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的建设,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先进文化,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重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