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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启动实施农牧区宣传文化建设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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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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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海省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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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增强活力,使青海农牧区宣传文化建设工作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青海省文明委在去年开展创建农牧区文化中心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启动实施农牧区宣传文化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探索适合青海实际的基层宣传文化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总结经验,推动全省农牧区基层宣传文化工作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走出一条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契合新形势下各族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特点的繁荣发展的新路子,为实现"消除贫困、富民强省"和"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的历史任务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次试点范围包括县级宣传文化中心、乡镇宣传文化站、农村文化室(大院)、文化中心户、经营性文化项目。共17个点。
省文明委对试点单位如何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宣传文化中心要重点在用人制度改革上有大的举措,打破旧的用人机制,建立灵活、开放,以能力为本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文化服务、文化经营特点的用人新机制。乡镇文化站要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设施,不断引进和创造新的文化活动形式,把文化站建设成为集文化体育、科技培训、宣传教育、信息交流等多种功能为一体,能够不断满足农牧民群众求知、受教、审美、娱乐等多方面需求的基层文化新亮点。农村文化中心户在自娱自乐的同时,要注重与增收相结合,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风情习俗相结合,与提高农民素质相结合,在提高服务水平、主动为农民服务方面下功夫,并要努力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路子。农村文化大院要充分发挥凝聚人心、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作用,充分发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教育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培养农民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提高文明素质的作用。
省文明委还要求,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二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通过加大投入机制的改革,改革现有用人制度等,努力建立以能力为本位的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人事制度。三要以实现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努力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现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四要在今年年底以前,把试点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务求要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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