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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五个优先”严格“五项标准”——甘肃省认真实施2005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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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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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甘肃省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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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遵循考前摸底、逐级审报、评审确定和公开公示的选拨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了今年的助学工程。甘肃省文明办在具体组织实施这项工程的过程中,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五个优先",严格"五项标准"、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突出"一个重点",全面落实中央助学政策。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和甘肃贫困人口的分布现状,省文明办在回顾总结往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开始,将资助名额进一步向贫困农牧民家庭子女倾斜,使广大贫困农牧民家庭充分享受党的关怀和温暖,起到了示范带动和凝聚人心的作用。今年确定的110名受助大学生中,来自国扶和省扶县的有62名,占受助大学生总数的56.4%;来自贫困农牧民家庭的子女74名,占受助大学生总数的67.3%。在"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带动下,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各文明行业、各级文明单位,充分动员广大干部和员工,广泛开展献爱心救助活动,一大批家庭贫困、品学兼优、志向远大的优秀学子,在他们的关怀下圆了大学梦想。
二、坚持"五个优先",充分反映贫困群众意愿。按照《甘肃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管理办法》和今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实际,省文明办在严格执行中央助学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五个优先",即:优先考虑孤儿,优先考虑单亲家庭学生,优先考虑残疾人家庭学生,优先考虑父母双下岗家庭学生,优先考虑家中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大学的学生。今年新确定资助的110名优秀贫困大学生中,孤儿8名,单亲家庭子女48名,残疾人家子女17名,父母双下岗子女18名(含15名单亲家庭子女),家中同时有两个孩子上大学的30名,切实做到了急贫困群众所急,想贫困群众所想。
三、严格"五项标准",不断提高工程实施质量。为确保"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推动扶贫济困、捐资助学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在今年的选拨、确定、申报工作中,省文明办在确定受助学生时结合各地社会、经济实际情况及有意识向中西部地区发展迫切需要专业倾斜的同时,严格按"五项标准"(一是必须是品学兼优、家庭确实困难、无力完成大学学业的学生;二是必须是考入全国重点大学和省属重点院校的本科生;三是必须是当年考入大学的学生;四是必须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五是必须有准确、全面、真实的申报材料),确定受助大学生。所确定的110名受助大学生,做到了逐一审评,逐一过关,无误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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