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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几点思考
     2006-01-07 来源: 山东省平度市文明办

    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织部分,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个新的飞跃。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主要内涵和实质,对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等作用,深入扎实地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就要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核心内容。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其实质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具体任务是多方面的,但就总体而言,又是以人为对象的,归根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根本任务是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公民。因此,人民群众是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体。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就要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让农民唱主角、唱大戏,并在活动中提升其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又要为他们更好地发展提供和创造安居乐业、人心思上,充分发挥和施展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满足多方面的实际需要。在当前,要着重抓好农村镇村文明网络建设,重点要完善"两站一院",即:文化站、广播站和农村文化大院,其中农村文化大院主要建好"三室一校一栏",就是图书室、报刊阅览室和游艺活动室、农民文化夜校和综合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科技学习栏和政策法制宣传栏)。有条件的还可以建活动舞台和篮球场等场所。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就要始终坚持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最终目的。

    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脚点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致的,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利益是最高利益。精神文明创建,也毫无例外的要把群众利益做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三贴近",围绕农村建小康主线,从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事情抓起,与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联系起来,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增强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近几年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解决群众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的问题,作为文明创建的"金钥匙",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组织活动,要看农民需求;选择抓手,要让农民认可;解决问题,要让农民受惠。如:在城区把活动着眼点放在群众普遍关心、意见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上,突出抓了邻里"四互(互知、互认、互信、互助)",完善"三灯(街灯、巷灯、楼道灯)"。针对市民反映出行不便的问题,我们结合"创城"实施了交通畅通工程,在调整、增加公交线路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以规范出租、公交、长途客运和交通站点秩序为主要内容的交通秩序整顿。在农村,狠抓了效益美观型文明村庄建设,既美化和改善了人居环境,又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针对部分村庄地处高氟区、苦咸水区或资源性缺水区,农民饮水困难的实际,我们把生态文明村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放在解决群众"吃水难"的问题上,实施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这些活动,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确实让农民得到了实惠,把好事做到了他们的心坎上,使广大农民群众高兴、满意和拥护。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就要始终坚持把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作为有效载体。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要抓好建设关键在活动。科学发展观包含着深刻的人文精神。用和谐的理念做指导,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主动精神,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是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开展创建活动,就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吸引群众群众参与到改造环境、转变风气、建设和谐文明生活的生动实践中来。在活动内容安排上,要突出思想道德建设这个中心,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切近群众,切近生活,既要体现塑造"四有"新型农民的根本要求,又要做到符合群众意愿,适应新阶段农民群众思想实际和觉悟水平,把对群众先进性和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在形式上做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组织各种活动中,要体现发展精神,不断进行内容和形式的创新,顺应民心、体察民意、解决民难。要用和谐的理念引导活动有序开展,把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和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统一起来,以收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比如今年春天我们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捐一片绿叶,建生态家园"活动。短短半月时间,市民踊跃参加捐款达10余万元。通过这一活动,激发了广大市民"城市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自觉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

    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就要始终坚持把城乡协调发展、整体推进作为主攻方向。

    科学发展观内涵极为丰富,其中把"坚持城乡协调发展"作为基本要求提出来,反映我党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农村的文化、卫生设施、条件比较简陋,农民素质相对较低,生活习惯也还有些陋习。某些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农村文明建设滞后于城市文明建设。针对这一现实问题,近年来,我们按照城乡一体化,以城带乡,城乡共建联动、整体推进的要求,把文明创建放在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围绕爱民、为民、富民、安民,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在文明创建中,我们实施的"一对一,一对红"城乡共建联动互促活动,就是推进城乡联动的有效载体。其做法是:城区高层次文明单位每年都要帮包一个村庄,本着"互补、互动、互帮、互利"的原则,切实解决共建双方共同发展的问题。城区文明单位对结对帮扶村庄重点做到"五个帮助",即:帮助结对村庄加强农民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结对村庄搞好规划,筹措资金,开展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环境;帮助结对村庄调整产业结构,引进项目,发展生产;帮助结对村庄搞好文化阵地和文艺队伍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帮助结对村庄健全各种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提高依法治村水平。与此同时城区文明单位通过联建共建,也为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供了外部条件和环境,引导换位思考,激发爱岗敬业精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通过以城带动,整体推进的活动开展,广大农民革除陋习,树立了文明新风。"三大堆(土堆、粪堆、柴堆)"少了,"五乱(柴草乱垛、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污水乱泼、禽畜乱放)"没了。广大群众从创建的实践中感受到可喜变化,从"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目前我市大部分的村庄基本实现了"走路不湿鞋,吃水不用抬,做饭不用柴,楼房盖起来,汽车开进来"的目标。(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