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网络建设亟待立法之剑
今年1月到9月,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表演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各地将推广论坛版主、吧主和聊天室主持人实名制,搜索引擎服务商也将被限期封堵过滤色情暴力内容。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贾迎春代表说,从目前情况看,受到期待最多的是网络实名制,但这一措施并不太被看好:首先,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如何保证版主、吧主等的个人隐私。目前我国针对互联网的法律还不健全,用户的私人信息一旦被恶意泄露,将会产生难以估量的损失。目前大多数提供博客等的网站多是商业化运营,如何保证在实名制认证过程中及以后不造成上网者身份信息的泄露,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对版主、主持人实行实名制,仍只是治标之策,不可能完全封堵大量浏览者自行上载的渠道;再者,对网站服务器设置进行限定也缺乏有效的制约。
同时,对出现暴力视频的论坛或网站以及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上还存在着法律“盲区”。根据我国《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出现暴力视频,网站及论坛版主、吧主的行为属于违法,但在如何打击上,法律上规定失于模糊,不够明确。
如2005年,北京的一位家庭主妇登录视频网络聊天室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时,被北京警方抓获,但最后检察机关以刑法无相关罪名撤回起诉。在暴力视频传播问题上,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实名制的预防和限制效果将遭遇类似“裸聊”问题的同样结果。
“我觉得网络监管部门对网络不良信息监管在技术上应该加强研发和应用。比如现在一般论坛上设的信息净化功能太弱智,如果帖子里一个字是敏感字,发不了帖,但是换成拼音又可以发了,形同虚设。网络道德应该是有底线的,这种底线需要科技做硬件支撑。”贾迎春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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