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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教育何去何从?
     2008-04-24 来源: 工人日报

教室虽然简陋,但流动儿童们对知识依然充满渴望。(焦方凤 摄)

    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调查发现,有67.7%的人因“公办学校不招收外地进京人员子女”和“孩子在公办学校受歧视”而被迫选择放弃送孩子到公办学校就读。

    “这个答案似乎与国家政策不一致,却是真实情况。”“打工妹之家”干事焦方凤长期负责流动儿童教育项目,据她了解,公立学校限于校舍面积、教师数量等问题,首先要保证本地学生能够享受到教育资源,于是设立了一系列“门槛”控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数量,如“入学资格考试”中语文、数学要达到90分以上,家长要出具“五证”———户口本、暂住证、务工证明、居住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的证明,以及成为潜规则的“赞助费”……很多家庭无法负担这些社会成本,送孩子进入公立学校就读便成为一种奢望。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针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确立了“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解决了长期以来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谁负责的问题。到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再次明确了流入地政府在流动儿童教育中的责任,但提及的“儿童就近入学”依然指的是户籍所在地的就近入学。

    “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根源是受户籍制度的影响,没有现居住地户籍或离开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在流入地很难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机会。”据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韩嘉玲研究员介绍,我国的户籍制度联系着一定的社会福利与权益,包括教育资源。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即在城市由区财政负责,农村则由县、乡财政负担。按照这种教育经费的支出模式,地方财政多以户籍统计适龄儿童的人数,以此配置教育资源。当流动儿童离开了户口所在地区后,由于没有流入地户口,无法纳入流入地财政的统筹拨款和教育资源,流入地政府也没有落实外来人口子女教育的资金及义务,流入地学校则缺乏承受这部分生源的能力。

    因此,非户籍的适龄儿童如需在流入地接受公立学校的义务教育,就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借读费”,而这笔费用对于在异地务工、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来说如同“天价”。“难怪他们会将‘价格低廉’的打工子弟学校作为首选。”韩嘉玲说。“教育券”能解决一切问题吗?

    长期关注打工子弟学校和流动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有关专家建议,建立健全财政拨款制度,合理分担公共教育经费。一种解决办法是以统一的人口统计和学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由中央根据流动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一部分资金统一规划,向流入地政府拨付补助经费。另一种解决办法是向农民工子女发放“教育券”。

    日前,来自深圳的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提出建议,设置国家义务教育券,即建立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信息资料库,为每一位学生设立唯一编码和独立账号;适龄青少年到户籍所在地向政府申领教育券(卡);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按额度标准和分担比例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拨付到位,由地方政府负责按额度将资金打入学生教育券(卡)账户,只能由地方财政部门按一定程序从银行支取;学生持券(卡)入学,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校将收取的国家义务教育券上交到相应部门验审后,由财政部门统一从银行支取拨付到学校……

    “‘教育券’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培养经费与学生个体结为一体,使培养经费随学生的流动而流动,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享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保障学生信息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但推行要慎重,有可能造成现有公立学校经费不足的问题。”中国农业大学李岩老师认为,在目前教育制度尚无法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对于打工子弟学校不能简单采取取缔的态度,指导、监督、提供业务帮助才是上策。

    “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了义务教育,能否在异地参加高考呢?参加高考之后他们的就业问题又怎么解决呢?如何消除他们被‘边缘化’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一个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参与,进行系统性、制度性的规划和建设。”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沈原教授说。(记者 郑莉)


(责任编辑: 高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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