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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我承诺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2008-05-16 来源: 浙江新星网

启动仪式现场

    5月14日上午,由浙江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和杭州市文明委主办的浙江省暨杭州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隆重举行。

    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组组长张英伟,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龚吟怡,杭州市委副书记叶明,杭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翁卫军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并致辞。

    

    领导们给孩子授书《道德礼赞》

    在全省未成年人中开展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是由中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共同发起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一项有效举措。在未成年人中长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目的在于动员广大未成年人从身边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自觉实践和自主参与中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养成,践行道德规范、提升道德素养,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

    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通俗易懂、简单易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组织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积极参与体验亲情、建设和谐校园、奉献爱心等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强的各类实践活动。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龚吟怡和孩子们在留言墙上签名

    浙江省文明办代表主办方对全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进行了部署,提出浙江要努力做到“三个实现”,突出道德主题,实现荣辱观与实践活动的知行融合。让未成年人在体验亲情中净化心灵、在互助友爱中提升境界、在奉献社会中陶冶情操;坚持实践原则,实践学习生活与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使道德意识渗透到未成年人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将做人做事的道理内化为健康地心理品格,外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构筑“三结合”网络,实现社会资源与实践活动的有效聚合。构筑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活动网络,整合全社会的各类资源,引导孩子们在家庭做一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

    启动仪式上,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向全省未成年人发出倡议:“我承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责任编辑: 张青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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