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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别让学生变成“古惑仔” 各方责任需到位
     2008-07-21 来源: 解放日报

    穿着背心、胳膊上贴着文身贴花,四五个初中男生一字排开走在南京路步行街上。不少被挡住去路的行人频频侧目:“这些孩子怎么像香港电影里的古惑仔?”暑假期间,类似现象并不少见。而来自上海市检察机关的统计显示,暑假是青少年犯罪较为集中的一个时期。

    据统计,2006年7月、8月,上海市职技校学生和中小学生犯罪人数为62人,约占全年学生犯罪人数的17%;2007年7月、8月,这一数字为54人,约占全年学生犯罪人数的18%。暑期学生犯罪的案件类型以抢劫、盗窃、抢夺为主。

    检察官分析指出,低龄犯罪嫌疑人普遍为独生子女,他们重视自我、追逐个性,往往一时“义气”就会出手酿成大错。去年8月17日,未满18岁的小陈、小李等相约到镇上一家小饭店吃饭。席间,他们碰到小李女友的前男友阿杰,一桌子讲“义气”的小兄弟起哄要教训阿杰。当晚,一伙人就闯进阿杰住处,对他拳打脚踢,一直打到他趴在床上动弹不得。此后,他们借着酒兴继续惹是生非,站在马路中央挡住一辆出租车,还朝着车身扔菜刀、挥铁棒。所幸司机加速离开才没酿成惨剧。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带头的小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检察官还分析,青少年在假期里容易接触到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受一些“小恩小惠”诱惑而染上不良习气,引发犯罪。职校学生小徐在暑假里无所事事,整天约一帮小兄弟吃饭、泡网吧,还与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称兄道弟。在“大哥”的带领下,小徐很快从望风发展到暴力抢劫。当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他甚至说不清自己的犯罪动机。

    采访中,一些青少年社工告诉记者,不少失足青少年都有“古惑仔”情结。“古惑仔”是香港电视剧中因为没有正当职业而从事违法活动的一类人。一些失足青少年受电视剧中“古惑仔”的影响走上歧途,暴露出的是内心的空虚和迷惑。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杀害无辜女大学生后被提起公诉,他在接受审讯时称:“我就喜欢看《古惑仔》之类的电影,想象自己拿着刀模仿电影里的情景,那种感觉十分刺激。放假了,我就去买了一把刀……”为此,青少年社工建议:暑假期间,家庭、学校、社区等各方应多关心学生的假期生活。除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络外,社区也应加强家访、安排各种活动等,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据悉,为降低暑期学生犯罪率,上海一些区县检察机关已在暑假来临前深入中专、技校、职校等举办普法讲座,暑假期间还将在社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记者 栾吟之)

    新闻背景:大都市中的“古惑仔”

    在广州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大都市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些青少年:他们不爱读书,喜欢奇装异服,耳上钻孔,裤子挖洞,讲“义气”,爱打架,外表古里古怪,脾气喜怒无常。这样一群行为有些“另类”的青少年,社会上一般称为“问题青少年”,在广州和香港等地则被称为“古惑仔”。

    “‘古惑仔'是粤语独有的一个词,本意是指狡猾精明,后来引申为对具有某类怪异行为的青少年的称谓。”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近年来对都市青少年的“另类”行为给予很大的关注。这个所副所长陈冀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实上,‘古惑仔'这个群体一直都存在,只不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香港拍摄的一系列“古惑仔”电影出现之后,人们才对这个群体有更直观的认识。‘古惑仔'在人们的言谈之中多少带有些贬义,被当作是'另类'的代名词。” 【全文】

    暑期游:别在热闹中变了“味”儿

    暑期又至。如今,利用暑期“出去转转”,已经成为相当多学生及家长的选择。“暑期游”因此成为各家旅行社运筹帷幄、志在必得的“大蛋糕”,铺天盖地的广告、传单,恨不能映花了学生和家长的眼……

    “放松身心、增长见闻”,如果条件允许,暑期游是件好事。可是,想让孩子当主角的“旅游”圆满,并不那么容易。家长需要一双明辨旅行社的“火眼金睛”,还需要和孩子多进行真诚的沟通和交流,量力而“行”、量财而“行”、商量着“行”。否则,稍不留神,好好的暑期游就会在表面的热闹中变了“味”儿……  【全文】

(责任编辑: 刘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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