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自1995年12月启动以来,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宣传、商业(贸易)部门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消协、个协及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协调行动,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向纵深推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少商业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抓住开展活动的有利时机,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严格管理与加强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从每个工作岗位做起,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做出了积极努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的口号,正在日益成为广大商业职工的自觉行动。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开展,中宣部和内贸部决定,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对北京百货大楼等100家积极参加"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商业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地按照中宣发[1997]4号文件的要求,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纳入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之中,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继续把这项深得民心的活动抓紧抓好。广大商业企业要向受到通报表扬的100家商业企业学习,吸收和借鉴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附:通报表扬的100家商业企业名单(见本年鉴"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