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联合召开"全省宣传文化工程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宣传文化工程建设工作情况和经验,安排部署第二期宣传文化工程建设工作,签订《"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书》。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白阿莹出席并讲话。省文化厅主管副厅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同志,各市文明办主任、文化局长,第二期第一批建设项目的县(区)主管领导、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文化局长,经验交流发言单位负责同志及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舆情中心有关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交流了渭南市文明办、蓝田县、宁强县等在宣传文化工程建设中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商南县、米脂县主管领导代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第二期第一批项目的县、区作了表态发言。会议上,下发了《陕西省"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管理办法》,并由省文明办、省文化厅同第一批立项建设的县(区)宣传文化工程领导小组,签订了《"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书》。
会议强调,第二期"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要坚持把宣传文化中心(站)建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阵地的原则,按照"三贴近"要求,努力建成精品工程。一是要严格立项程序和审批条件;二是要按照全省统一的建设方案组织施工;三是严格掌握工程规模和标准;四是认真加强资金监管、做好工程监管;五是切实抓好已建成站点的巩固提高,以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来体现宣传文化工程的强大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