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是中央文明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西部大开放战略和国家扶贫开发计划,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文化事业建设,改变基层宣传文化设施严重不足的状况,决定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组织实施的。
这项工程采取定点资助的办法,从中西部地区选择一些文化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的县和乡镇,资助建设县级宣传文化中心和乡镇宣传文化站。1998年以来已从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4亿元资金,资助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700多个贫困县,建设了200多个县级宣传文化中心、1500多个乡镇宣传文化站和200多个村宣传文化室。
县级宣传文化中心设有图书馆、阅览室、多动能教室、展览室、文化活动室、宣传橱窗,建筑面积都不低于2000平方米。乡镇宣传文化站设有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教室、展览室、文化活动室、宣传橱窗,使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村级宣传文化室设有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这些宣传文化设施具备开展图书借阅、教育培训、科技推广、文化娱乐等多种服务和活动的功能。
"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实施以来,在改善中西部地区宣传文化设施落后状况,加强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建设,传播先进文化,满足欠发达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牧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脱贫致富奔小康,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农村宣传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央文明委决定在前5年工作的基础上,在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中西部贫困地区,继续选择一些精神文明建设基础较好、宣传文化设施相对薄弱的地方,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第二期计划(2004年至2008年),重点建设一批县级宣传文化中心。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第二期计划与精神文明区域性连片创建活动相结合,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相结合,发挥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