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考结束了,2007年,新疆自治区三个高中“宏志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取得了大丰收。其中,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高中“宏志班”(汉语言教学)参加高考50人,重点本科上线率83.9%,一般本科上线率98%;新疆实验中学高中“宏志班”(双语教学)参加高考50人,重点本科上线率50%,一般本科上线率90%;乌鲁木齐市23中(双语教学)参加高考50人,重点本科上线率82%,一般本科上线率94%。
在中央文明办的关怀和指导下,自治区三个高中“宏志班”承办学校坚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宏志班”学生的培养任务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坚持选拔学校最优秀和最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宏志班”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坚持在国家每年给每个宏志生3000元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克服各种困难,自筹资金解决他们的生活费和各项补助。
2007年,自治区150名高中“宏志班”毕业生大部分来自偏远地区农牧民家庭和城镇下岗职工或单亲家庭,在各级宣传部、文明办、教育部门的关怀下,在学校和老师的教育培养下,经过三年高中阶段的学习生活,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了全面发展,表现优秀,并取得了今年高考的好成绩。他们坚韧不拔的刻苦学习精神和可喜的成绩为全校师生作出了榜样,成为学校开展双语教学、发展民族教育的巨大推动力。
在新疆少数民族偏远地区,仍有不少品学兼优的初中生,因家境贫困,无力进入高中阶段继续学习。开办高中“宏志班”,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对中西部地区人民群众的亲切关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础教育的高度重视,是党和政府为特困中学生排忧解难、雪中送炭的具体措施,必将对改变中西部贫困地区文化、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状况起到推动作用。我们将以2007年高中“宏志班”毕业生的优异成绩为激励,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再接再厉,努力将“宏志班”这一“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办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