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威海发起“慈善月”活动,掀起全民捐款热潮,从市委书记到水电维修工,从集团公司到个体工商户,全都参与其中。短短10天募捐现金近2000万元,企业认捐基金超过10亿元。如此创纪录的募捐成绩背后,是有关部门以行政方式层层推进募捐行动,各单位募捐成绩被纳入绩效考核,一些官员更是把募捐当做“政治任务”逐级下达。当地部分百姓在积极响应捐赠号召的同时,也陷入一定经济负担。(见6月13日《新京报》)
强制捐款之事屡见不鲜,但这一次竟发展到了“全民总动员”的极致,则是头一回听说。要知道,慈善是良心的力量、道德的力量,而非权力的力量,是不需要政府公权力介入的。
利用行政手段推进募捐,违背了捐款最起码的原则———自愿。
按相关规定,在国家、集体或者个人遇到紧急或其它情况的时候,有关单位可以组织捐款捐物进行救助,但是一切捐赠都只能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人不得强制捐与不捐或捐多少。然而,在权力的助推之下,所谓的“自愿”捐款也会变得情不由衷起来。强制征收的捐款往往会替某些人赚足面子、满足某些人的好大喜功,而爱心捐助里爱心的成分究竟有多少呢?
据报道,为了领导的“政绩”和面子,当地甚至一些连一些月工资不到600元钱的人也被迫捐出了200元,这样的捐款已经违背了慈善的本意和初衷。善款本应是要用来帮扶困难家庭的,总不能一边帮扶困难家庭,一边又人为地制造出一些困难家庭吧?谁家不是上有老下有小需要供养?既然是慈善捐款,就应该容许参与者量力而行,捐与不捐也要随其自愿。用带有权力色彩的行政方式强制推进,有违“慈善良心”,更伤人善心。
强制捐款源于行政权力的无限扩张,而在这种权力不受限制的扩张之下,短期内也许可以募捐到很多钱,但从长期看,以政府推手助推的“全民募捐”不利于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它可能会成为泼向公众爱心的冷水,导致对公众爱心的透支。如此行为只会破坏捐助的社会心理基础,让人们从此害怕募捐、远离募捐。
如今,一些公益性活动被人们漠视,原因并非全在于人们的道德滑坡、爱心失落,而在于变了味的强制活动造成了公众的逆反心理———对此,有关方面真该好好反省反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