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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文化与文化和谐
     2007-07-24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第八次文代会、第七次作代会上指出:“面对当今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大潮,面对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文化发展的要求,面对社会文化生活多样活跃的态势,如何找准我国文化发展的方位,创造民族文化的新辉煌,增强我国文化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家软实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我们的文化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中建设和发展的,它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被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所指导的文化事业、文化现象、文化成果、文化传统,则有着更加宽泛、更加多样的内容,更加恒常、更加需要在历史的长河与世界的视野中自然而然地选择、形成、改变、发展和积累。我们必须面对这种文化的多样性、渐进性、普泛性和长期性,尊重与正确运用文化消长的自身规律。文化形成于长期的历史积淀,同时它必然接受意识形态的引导与适应一定的社会制度。例如:宗教文化、儒家文化、中华民族的古老经典、西洋思潮,它们多半不隶属于我们的指导思想与社会制度,它们的某些观念或与我们的意识形态不无抵牾,但是,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的旗帜下,它们可以得到整理、选择、规范与趋利避害的发挥弘扬,成为我们的文化精神资源与文化精神财富。

    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提出,是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与新辉煌的重要理念。和谐文化,尊重孔子的“和而不同”的传统,同时广泛开拓我们的文化资源与文化理念。它是拿来主义的而不是保守狭隘的,是善于选择和消化的而不是全盘照搬的,是共赢互补的而不是零和模式的。和谐文化的前提是文化和谐,即避免文化上的门户之见,调节可能的文化冲突,开展郑重的良性的文化批评,发挥指导思想的导向作用。

    和谐世界的提出,还使我们在价值观念互相激荡、互相争夺中处于主动。在世界上,我们不仅是自身文化价值的申辩者,而且是具有新意的普世理想——和谐——的开拓者、提倡者。

    和谐文化的提出,有助于实现我们的文化创新与文化整合。我们追求的不是全盘西化,不是复古,我们正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创造新的文化精神:兼收并蓄,丰富壮大,自主创新,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

    这将是一个既高度弘扬传统,又高度创新与汲取了一切现代文明的优秀成果的,既富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又呼应着人类文明大潮,广泛地满足了不同地域(包括港、澳、台与全球华人)、不同层次、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个性中华儿女的文化需求的,同时体现了社会主义理念的文化生活、文化巨流。它是古老的也是现代的,是生机勃勃的文化也是经典的与美轮美奂的文化,是理想的精英的高雅的也是贴近人民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它是人类文明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王蒙   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中国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

(责任编辑: 王甘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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