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中旬开始,山东平度市开始为新农合筹资,准备设立农村大病救助基金,其中部分基金的来源是向社会进行公开募集。但是爱心捐款变成了硬性要求,单位普通职工最少捐300元,不捐款还要以书面形式递交不捐款申请并写明理由,甚至个别单位直接从职工工资中先行扣除。(3月24日《半岛都市报》。
对贫困家庭来说,慈善事业是他们的希望;对捐赠者而言,慈善事业是他们爱心的体现。但如何来做慈善,却是一个引人思考的问题。有调查显示,近10年来,中国人均慈善捐赠仅为1.7元。毋庸讳言,我们的慈善事业不发达,慈善氛围并不浓厚,为富不捐的情况客观存在。
应该承认,在慈善氛围不浓的现实语境下,山东平度市十分重视慈善捐赠活动,积极为新农合筹资,准备设立农村大病救助基金,其初衷是好的。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众在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同时应该回报社会。但是该市硬性规定“募集大病医疗救助捐款额要达到1200万元以上”,单位普通职工最少捐300元,不捐款要以书面形式递交不捐款申请并写明理由,募捐背后的强制阴影,就不能不让人有话说了。
尽管我们需要营造慈善文化氛围,但是慈善氛围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它需要一个过程。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捐款的前提是自觉自愿,慈善捐赠可以宣传、可以动员,但决不能强制。该市市长公开电话相关负责人也强调捐款自愿。但同时,他也承认有单位存在不捐款需要写明理由的情况。捐款不捐款是公民的自主权利,不捐款需要写申请,说明理由,这还是自愿捐款吗?如此自愿捐款逻辑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其实,慈善捐款捐的是一份心意,人的经济能力有大小,家庭情况千差万别,精神境界也大不一样。哪怕是三元、五元的捐款,也是一份善念、一份爱心。即使公众不愿意捐款,也没有理由强制摊派,逼人家说明什么不捐款的理由。如果普通民众在积极响应捐赠号召的同时,也陷入沉重的善心负担,这只会凉了捐助人的心。
可以想象的是,体制内的单位人也好,还是受权力制约的企业也好,即使有人不愿意捐款,或者不愿意捐那么多,为了不拖单位的后腿,为了不在单位被穿小鞋,为了不写荒诞不经的不捐款理由,他们还有不捐款的选择吗?
捐款献爱心本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搞得百姓不满意,无疑失去了行善的本意。在笔者看来,这种强制捐款的套路即使收到了钱,也会让人反感?何况,就是用强制捐款募集到了农村大病救助基金,从中受益的农民也不会心安。
自觉自愿,有多少乱收费假汝名而行!现在个别部门越来越喜欢利用自身权力要挟群众,用“自愿”来美化摊派行为,不仅与民主法治精神相左,而且也是在伤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作者: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