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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的“三大抓手”
     2008-04-22 来源: 工人日报

    近年来,为改善农民工文化生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从整体情况是,农民工文化生活状况还不容乐观,主要体现为:农民工还难以融入城市文化生活。他们带来属于自己的乡土文化,并不能跻身于其所生活的城市,业余时间只能依靠睡觉、打牌来打发;农民工文化生活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物质保障。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权益往往被忽略;农民工在情感上游离于城市之外。建立健全农民工文化生活保障机制

    政府和社会有责任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各种权益,尤其是他们极度匮乏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建议党委、政府从宏观角度和政策制定上考虑农民工文化需求,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政策,维护农民工的经济权益;坚持“流动党(团)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中的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给农民工以“国民待遇”。同时,制定鼓励服务农民工文化建设的优惠政策,对为农民工提供专场演出的文艺团体和影剧院给予补助;让展览馆、博物馆、公园、体育场馆等对农民工可以提供免费或廉价门票等优惠;让用人单位将农民工文化生活消费打入生产成本,并加强检查督办,不断改善农民工文化生活。建设一批农民工文化服务项目

    大多数农民工对丰富自己的文化生活充满了渴望。几乎每个农民工都希望能到电影院里看看电影、晚上能看看电视。建议按照“合理布局,重点扶持”的原则,一是以县市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民工俱乐部”,免费或优惠定期对农民工开放。二是将送戏、送电影下乡、进社区活动延伸到城市建设工地。三是组织文艺创作人员深入工地、深入农民工当中,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生产出一批“适销对路”、切合实际、反映农民工生活的文化产品,不断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加强农民工的知识技能培训

    学习知识、脱贫致富、融入城市是广大农民工的一个共同心愿。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一些免费的基础文化知识、专业技术技能、政策法规、健康和安全知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或讲座。另一方面,要组织开展一些专题活动,如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活动等,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熟悉城市、融入城市。要善于发现农民工中那些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文艺才华的人,调动其积极性,让他们在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参与中进行自我教育,从而从多方位、多层面上来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湖北宜昌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毅)

(责任编辑: 陈贵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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