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入驻”淘宝的陈雨奔波了10多天后终于从北京工商局取得了个体营业执照,成为第一批具有营业执照的网络虚拟店商人。但2天后,他选择注销执照。
国内一些城市正在酝酿对“网商”征税。8月1日,《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执行。
网商:执行起来有点难
陈雨好不容易拿到个体营业执照,可仅仅两天就注销,为什么?“网络经营办照跟实体店一样,言外之意你必须缴税。”陈雨计算后发现每月需要缴纳国税地税300多元。工商登记时,原来的住址变成了经营场所,电费从民用的0.488元/度变成商用的0.8元/度,每月电费将额外支付100多元。而陈雨的网店每月收入约500多元。
事实上,在淘宝、拍拍等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像陈雨这样月收入不足1000元的网商大量存在,一旦需要纳税,他们就会放弃网络经营。
不少网友在天涯、淘宝等网站上对网商办照的程序提出质疑。一位名叫“玉树玲锋”的网商在她的博客上写下《办照存在的问题》一文,指出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房产证、需要邻居认可、需要居委会盖章等程序过于繁琐。现实情况是相当比例的网商因租房或是按揭房而无房产证,有些小区没有居委会。
“我们接到很多有关如何办照的询问,遗憾的是我们也不知道具体操作程序。”易趣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据了解,《意见》出台前,淘宝、易趣所得到的信息多来自媒体报道。
上海:正进行电子商务立法
在上海,有关方面在进行相关电子商务法规立法。
“对民事主体的民间活动无需干涉,但对商主体的商行为,政府应当予以必要的管理。”上海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解释说,商主体的商行为需要办理登记,但并不是所有的网商都需要进行登记。首先是网商按照自愿的原则投票;其次是工商部门检查,只有符合法定标准的网商才予以登记。
上海目前的想法是将网上交易分为两个区:商务区和娱乐区,商务区的网商必须登记。但如何区分民事主体和商主体还在进一步考察。“年营业额、实际盈利能力、网上交易时间等都只是判断标准之一。”
淘宝网友“jollypharm”认为,上海的立法似乎更具有可操作性。
刘建德表示,上海市电子商务法规立法过程中还要解决很多法律问题、技术问题,出台时间尚未确定。
专家:登记纳税尚早
不管是《意见》还是上海正在进行的相关立法,工商部门的目的是规范网络交易次序,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网络零售管理相关立法究竟应该何时出、谁去管,怎么管?在不久前举办的中国网络零售产业环境学术研讨会上,业内专家众说纷纭。
“网店新规是好的,但是出台的时机太早。”电子商务世界总编赵廷超认为,网络零售业还很小,微型经济成为规模经济前不宜管理。
2007年中国网络零售业占电子商务行业份额的2.6%。网络零售在中国诞生的那刻起,每年以100%的复合增长率增长。“一个稳定的行业每年的增长率应该在6%到12%,这足以说明它还处于萌芽期。”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网络零售业的灵活性,使得目前阶段实行网络执法的行政成本过高。传统管理系统的改革尚未到位,内部服务、管理、执法三种职能互相交叉,外部与其它主管机构、执法部门职能交叉,现在介入不利于网络零售业发展。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梅绍祖认为,可以考虑政府管辖与行业自律并存,以及平台联合,政府管辖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管理盈利性网络经营者。 (记者俞林凤、叶锋)